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116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该金额超过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
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傅昌宝、姚双燕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
关联交易 11月30日前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类别 次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
向关联人 永昌(天门)新 预期销售具有
销售产品 材料有限公司 不确定性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本次预 上年实际 与本年实际发
关联人 日与关联人累
类别 计金额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计已发生的交
大的原因
易金额
向关联人 永昌(天门)新 不超过
销售产品 材料有限公司 18,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注册地址 湖北省天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路 1 号
成立日期 2023-10-20
法定代表人 傅君博
注册资本 12,720 万元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纤维素纤维
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
经营范围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纺织专用设备
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
口,专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杭州永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持股 89.1038%,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持股 10.8962%。
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044.48 万元,净资
财务情况 产 5,551.64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203.09 万元,净利润-234.14
万元(2024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31,573.15 万元,净资产 16,052.25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4,180.96 万元,净利润 3,566.61
万元(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天门”)之股东一杭州永源化纤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源化纤”)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之兄傅昌焕,
永昌天门之股东二香港永昌实业有限公司为傅昌焕100%控制的企业;杭州永广化纤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广化纤”)为永源化纤100%控股股东;永广化纤之股东为
傅昌焕、傅君博、傅俊杰,傅君博与傅俊杰均为傅昌焕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永昌天门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
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
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
商确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
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永昌天门的尼龙长丝项目已逐步投产,因尼龙长
丝属于公司尼龙切片产品的下游,永昌天门向公司采购产品系用于自身生产需要;公
司向永昌天门销售尼龙切片产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业
务的开展。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
续性经营业务,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
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大,公司的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聚合顺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
于公司正常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