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
技”或“公司”)与闪修侠(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闪修侠科技”)
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向其转让公司所持有全
资子公司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保险”)的全部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
股权暨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交易各方已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与闪修侠科技、成都乐
音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音传媒”)协商一致,同意由乐音传媒作为受让
方以 3,600 万元人民币的对价收购海力保险 100%股权,闪修侠科技不再享有权
利,亦不再承担义务。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代理;数字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
修理;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其 5%股权。
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实际开展业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层 417 室;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保险经纪业务[在全国
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27 年 7 月 24 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11,009.55 32,664,942.20
营业利润 -2,238,305.79 -2,558,740.27
净利润 -3,265,709.26 -3,103,17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22,733.93 -3,376,363.66
流量净额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685,260.55 32,341,040.48
负债总额 4,709,740.85 4,099,811.52
净资产 24,975,519.70 28,241,228.96
应收款项总额 127,172.84 1,110,064.09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包括担保、诉讼与仲 882,251.95 495,159.61
裁事项)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成都乐音传媒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
前期意向方:闪修侠(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 100%
(2)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3,600 万元,以获得目标公司
全部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对应的 100%股权。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上述
目标公司股权及相关权益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会要求受
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受让方亦不需要向转让方
就本次股权转让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鉴于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股权转
让价格是以目标公司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参考进行确定
的,故双方补充明确,目标公司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至本次股转交易交割日,目
标公司的经营性亏损预计 60 万元,转让方同意在前述亏损范围内可自本次交易
的股权转让价款尾款中经书面确认后予以扣除。
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价款按以下约定分四期进行支付:
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700 万元(前期尽调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自动抵扣该笔
款项,抵扣后前期尽调方不再要求退回,不足部分受让方应补足)。
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启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启动目标公司经营
管理权限交接工作(具体事宜以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为准),受让方应于本次股
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800 万元。
人民币 500 万元。
本协议约定的可以扣减的债务金额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尾
款。
目标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受让方在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同时启动
更换程序,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予以全面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出具任免文件、协
助办理工商变更)。
非董监高员工由受让方人力资源部门在股权变更前完成履职评估,受让方决
定留用的,自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劳动关系延续至受让方指定主体,工龄
连续计算;受让方决定不予留用的,由目标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相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元后 1 个工作日内,各方积极配合签署及办理股权变更、章程变更、税务变更等
全部股权转让手续,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元后 1 个工作日内,启动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限交接,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整
体交接工作应于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交接完成之日
为交割日)
受让方即为完成。
六、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最终定价系以目标公司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为
参考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债务的转移。
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构成目标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目标公司不存在
经营性往来情况,亦不存在于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情形。
八、出售股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的结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互联网营销业务,进
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报备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