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177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朱承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7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753,39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4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盘龙支行申请授信额
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753,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晋宁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753,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嵩明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753,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
由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753,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嵩明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753,39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公 1,691,0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拟向
富滇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昆明
盘龙支
行申请
授信额
度并由
关联方
提供担
保的议
案
(二) 关于晋 1,691,0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宁子公
司拟向
民生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昆明
分行申
请授信
额度并
由公司
及关联
方提供
担保的
议案
(三) 关于嵩 1,691,0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明子公
司拟向
上海浦
东发展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昆
明分行
申请授
信额度
并由公
司及关
联方提
供担保
的议案
(四) 关于公 1,691,0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拟向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昆明
分行申
请授信
额度并
由子公
司及关
联方提
供担保
的议案
(五) 关于嵩 1,691,0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明子公
司拟向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昆明
市西山
支行申
请授信
额度并
由公司
及关联
方提供
担保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杰群律师、李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决议》;
(二)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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