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66 博汇纸业 2025/12/1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告
了股东会召开通知,持有28.84%股份的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 年
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补蒋道军先生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如下:
蒋道军,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生,汉族,中共党员,
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部管理会计处处长,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广西金桂浆纸
业有限公司、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会计部总监。现
任金光集团中国大纸 BU 会计总监、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亚洲浆纸
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第三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19 日
至2025 年 12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se.com.cn)的临 2025-036 号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将
在 股 东 会 召 开 前 至 少 五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se.com.cn)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博汇集
团有限公司、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参考附件 2 在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
投票。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
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