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
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
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发言人数超过十个人时,先安排持股数
最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多与少进行排序,数量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会议主
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
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
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
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
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十一、公司聘请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三、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
一、会议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二、会议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公司 A 栋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选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或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
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有
关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
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
事)任军平、监事谢蔓华、监事张启胜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
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
包括:
的监事会职权,删除原公司章程“监事会”章节及“监事”相关表述;
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不再在修订
表格中逐一列举。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
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三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五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六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七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八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九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十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进行修订。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提案十一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拟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的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