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9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与子公司新增与
港华紫荆燃具(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紫荆”)、上海安国保险经纪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国保险”)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
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
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
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在会前提交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
述新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原预计 新增的预 新 增 后 的 月 至 10
关联人 易定价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计金额 预计金额 月已发生
原则
金额
向关联 港华紫荆燃
采购商 参考市
人采购 具(苏州)有 0 900.00 900.00 296.79
品 场价格
原材料 限公司
向关联 上海安国保
提供劳 参考市
人提供 险经纪有限 0 900.00 900.00 273.86
务 场价格
劳务 公司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港华紫荆燃具(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
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699 号苏州港华大厦 13F 室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港华紫荆总资产 8,174 万元,净资产 575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9,902 万元,净利润 7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紫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港华紫荆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
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港华紫荆属于
公司关联方。
港华紫荆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安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卓辉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主营业务:保险经纪。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霍山路 777 号 3 层 306 室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海安国保险总资产 4,461.14 万元,净资产-25.40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1,685.64 万元、净利润 121.04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上海安国保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安国保险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
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安国
保险属于公司关联方。
上海安国保险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
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
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港华紫荆的关
联交易价格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公
司与关联方上海安国保险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
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
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
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法
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