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邵阳维克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液压”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凌俊、邓红新等 3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
承航锐”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
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司等提供。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已出具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负责,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由此引起
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
欺诈问题;
的信息和对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开资料。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
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明晟 王 鹏 陈勤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