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凌俊、邓红新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承航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完成后,新承航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如下说明: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
认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052、2025-
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相关议
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同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之业绩补偿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
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盖章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