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德恒12F20250377-07号
致: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江苏雷利”、
“公司”)的委托,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注册管
理办法》《编报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及《执
业规则》之相关规定,本所律师出具了“德恒 12F20250377-01 号”
《北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德恒 12F20250377-02 号”
《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作出的《关于江苏雷
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本所律师对《审核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查验
并出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或“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更新和补充,并构
成《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存在不一致
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为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中补充和更新的事项之外,
《律
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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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报告期指“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9 月 30 日”,除此之外除非上下文
另有所指,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所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均与《律师工作报告》《法
律意见书》中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2023)》《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发行人的行为、有
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出具本
补充法律意见有关的事实和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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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2022 年至 2025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89,994.37
万元、307,670.75 万元、351,925.76 万元和 195,833.9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922.90 万元、56,925.57 万元、30,063.60 万元和
其中汽车电机及零部件、医疗及运动健康电机及组件的毛利率从 2022 年的 27.01%
下降至 2025 年 1-6 月的 20.66%,医疗及运动健康电机及组件从的毛利率从 2022
年的 49.07%下降至 2025 年 1-6 月的 34.23%,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的毛利率从
例分别为 48.41%、45.19%、46.65%、46.89%,主要分布在北美洲、亚洲以及
欧洲地区。2022 年末至 2025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62%、33.38%、
分别为 26.84%、28.60%、26.87%、26.30%,经销毛利率分别为 41.01%、43.19%、
元、115,134.31 万元、140,489.81 万元与 141,881.9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35.87%、39.69%、42.42%及 76.99%,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均值;信用借款分别为 3,000 万元、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24,753 万元,
信用证融资余额分别为 4.6 亿元、3.45 亿元、2.78 亿元和 5.60 亿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17,396.15 万元,主要系发行
人收购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智科技)、东莞市蓝航
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世珂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世珂)形成,鼎智
科技和江苏世珂相关商誉尚未计提减值。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等的情形,其中包含 R3 型理财产品等。截至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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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43,365.65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065.59 万元。2025 年 7-8 月,发行人以战略配售
投资者身份参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配首发
股票共 348,323 股,金额为 647.88 万元。
请发行人:
(1)结合行业情况、竞争格局、业务情况、行业地位、成本结构
变动、采购及生产周期匹配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业绩
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净
利润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原因;说明截至目前发
行人的经营业绩情况,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
动的具体原因,是否与收入利润相匹配,发行人是否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
本次发行债券的本息;结合发行人主要负债期限及现金流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流
动性风险;结合同行业情况和发行人债务结构变动情况,分析说明最近一年一
期资产负债率升高的原因和合理性;结合本次选择发行可转债的原因,说明发
行完成后对发行人偿债指标的影响,在债券存续期间是否有偿付风险。
(3)结合
各类电机组件具体销售结构、成本构成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议价能力、
下游需求变化、竞争格局及发行人行业地位等,说明报告期内各类组件毛利率
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同类产品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存在差
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成本结构及销
售模式的差异,说明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结合产品用
途、性能、平均价格及单位成本差异等说明境内外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
理性。
(4)结合发行人外销收入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行
业竞争情况、发行人产品竞争力等,说明发行人境外收入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
性;结合发行人汇兑损益相关情况,说明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发行人外销收入的
匹配性与合理性,并量化分析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结合
发行人境外客户基本情况、所在国家地区相关贸易政策变化情况等,说明境外
销售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环保政策或其他行业相关政
策,是否对发行人业绩存在影响,是否存在关税等贸易政策风险或境外经营相
关风险,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5)请说明报告期内经销收入、经销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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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新老经销商各期贡献的收入及占比,是否存在
收入增长较多依赖新增经销客户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征;请说明是否存在
没有相关经营资质经销商的情况,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存
在商业实质。
(6)结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的形
成时间、主营业务、合作期限、销售内容、结算周期、客户经营情况、截至目
前回款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升高的原
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收入的情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账龄结构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相关
欠款方是否具备履约偿付能力。(7)结合借款方式调整等,说明 2025 年半年末
信用借款和信用证融资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借款具体来源、对应的借款期限、
利率和金额、截至目前偿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况。
(8)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
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
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
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
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
合理性;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
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
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
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发行人境外收入、经销
收入进行核查的手段、具体核查过程及取得的核查证据,涉及函证的,说明函
证金额及比例、报告期内回函率及函证相符情况、未回函比例、未回函比例较
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如适用)、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替代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所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签章的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
情况、所取得外部证据情况等;说明已采取的替代措施是否有效、充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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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海关数据、退税金额与销售额是否匹配,相关证据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请发行人律师核查(4)(5)(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外销收入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及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行
业竞争情况、发行人产品竞争力等,说明发行人境外收入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
性;结合发行人汇兑损益相关情况,说明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发行人外销收入的
匹配性与合理性,并量化分析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结合
发行人境外客户基本情况、所在国家地区相关贸易政策变化情况等,说明境外
销售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环保政策或其他行业相关政
策,是否对发行人业绩存在影响,是否存在关税等贸易政策风险或境外经营相
关风险,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境外收入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销客户及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外销收入比例
合计 72,739.49 52.95%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外销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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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7,962.86 47.49%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外销收入比例
合计 73,765.44 53.06%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外销收入比例
合计 69,373.76 49.41%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含中国港澳台地区,下同)主要包
括客户 A、客户 B、客户 G、客户 I、客户 H 和客户 D,各期前五大境外客户整体
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境外客户新增客户 D,公司向该客户配套同步电机、
异步电机等产品,终端应用于水处理系统。
(1)全球家电、工业市场空间广阔、良好,为境外业务发展奠定需求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中,家用电器、工业领域的合计收入占整体境外业务
收入的比例平均在 90%左右,其中家用电器领域收入占境外收入的比例平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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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类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空调、冰箱、洗
衣机、小家电等产品,具体应用场景包括空调扫风、排水系统,洗衣机排水、加
液系统,冰箱循环系统、冰水系统、洗碗机、油烟机、净水器、咖啡机等小家电
产品的循环、分排水、换气、温控等。
从全球家电市场来看,根据 Statista 数据,随着家电智能化技术水平的持续
进步以及消费者对生活质量标准的提升,近年来全球家电市场零售额呈现良好增
长趋势,2024 年全球家电市场(主要家电及小家电)零售额达 6,708.30 亿美元,
预计 2030 年增长至 8,871.50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4.77%。
家用电器市场作为微特电机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其自身市场的平稳发展为
相关领域微特电机应用奠定良好的下游需求空间。与此同时,随着消费者对家电
智能化要求的持续提升,家用电器对微型化、能效等级优、低噪音、高可靠性的
微特电机需求也在同步增长,根据 VERIFIED MARKET REPORTS 统计,全球家
电微型电机市场规模在 2024 年为 258 亿美元,预计到 2033 年将达到 389 亿美元,
未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67%。
务第二增长点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力劳动生产的趋势不断推进,
工业自动化市场需求日益增长。根据 Statista 数据分析,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 2025
年规模将超 2,600 亿美元。工业用微特电机广泛应用于变速、驱动、调频等方面,
是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设备、工业机器人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工业 4.0
时代的到来,全球工业化、自动化趋势明显,叠加电机技术的不断进步,工业领
域微特电机市场有望持续增长,以满足现代自动化行业不断变化的需求。根据
Global Growth Insights 统计,全球工业电机市场规模 2024 年为 536.12 亿美元,
预计在 2033 年增长到 718.41 亿美元,未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31%,呈现出良
好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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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智能化、自动化技术持续渗透下,全球工业市场稳健增长,催生公
司境外业务第二增长点。
综上,在智能化技术持续渗透、居民消费理念升级等有利因素影响下,全球
家电、工业市场空间广阔、良好,为公司境外业务发展奠定需求基础。
(2)公司境外客户多为头部或细分领域领先企业,合作稳定性高
公司境外合作客户主要包括惠而浦、伊莱克斯、滨特尔、LG、三星等知名
企业,相关企业多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在全球家用电器、工业市场稳健增长的
背景下,上述龙头企业凭借自身积累的技术、管理、客户资源,将优先赢得相关
增量市场的业务机会,从而增加自身对微电机及组件产品业务的需求。
(3)境外主要应用领域家电、工控行业对电机及组件产品技术、质量与可
靠性要求较高,市场进入壁垒较高,竞争环境相对良好
境外大型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对配套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品牌与口碑、
合作稳定性与可靠性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审核要求,因此进入上述大型企业供应链
体系的门槛与壁垒较高,相关市场的主要参与企业除公司外,其他参与企业包括
美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地区的领先企业,由此使得公司相关境外业务对
应的竞争环境相对良好,促进公司境外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
(4)公司经过多年行业深耕,技术、品牌、服务获得下游市场信赖与认可,
持续开拓优质客户并丰富产品矩阵
经过行业内多年深耕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微特电机研发制造企
业、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专家,其技术开发能力、产品质量、供应稳定性、服
务响应性赢得下游客户的信赖与认可,与惠而浦、伊莱克斯、LG、三星等境外家
电领域大型客户合作时间超 10 年,通过及时、高效协同境外现有客户进行新产
品项目的开发、迭代与升级,持续获得境外现有客户的新产品项目合作,增强客
户粘性。同时,公司基于多年的技术与产品项目积累,积极开拓境外新客户、新
应用市场相关业务,在家电领域,公司 2023 年与印度领先空调与制冷设备制造
商客户 J 实现大规模量产合作,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对其销售收入
分别为***万元、***万元和***万元;在工业领域,2024 年以来,公司与美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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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水处理系统上市企业客户 D 实现大规模量产配套,2024 年、2025 年 1-9 月对
该客户实现境外销售收入***万元、***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在运动健康领域,
公司 2025 年以来配套客户 K 应用于跑步机领域的电机及组件业务实现大规模销
售,2025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入***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发展情况正常、良好,境外客户结构优质,
公司未来境外业务具备可持续性,下滑风险较低。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发行人外销收入的匹配性与合理性,并量化分析
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汇兑损益以及汇兑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汇兑损益 1,541.25 2,345.62 1,969.59 10,540.31
净利润 27,961.07 32,573.54 36,134.85 30,786.50
汇兑损益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5.51% 7.20% 5.45% 34.2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存在一定影响,公司为
管理汇率风险,运用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汇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汇率波
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起到稳定公司业绩的作用。2022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金
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而当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上
升,导致与销售相关的汇兑收益金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新增合约情况与外销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外销收入 137,363.63 164,158.35 139,027.33 140,393.92
本期新增远期合约金额 44,329.76 146,112.47 112,506.99 91,942.75
远期合约占外销收入比例 32.27% 89.01% 80.92% 65.49%
汇率波动方差 0.0009 0.0012 0.0216 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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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和新增远期结售汇合约
金额均逐年提升,新增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49%、
人民币汇率开始呈一定幅度变动上升,为降低外汇波动风险,公司逐步增加了远
期结售汇规模。2025 年 1-9 月,公司新增远期合约金额 44,329.76 万元,占外销
收入比例为 32.27%,较往年同期或全年比例偏低,主要系 2024 年第四季度美元
兑人民币汇率整体呈上升态势,公司结合汇率变动情况、2025 年年度预算和财
务规划需求,在当期集中新增大量远期锁定合约,锁汇金额已较多覆盖了 2025
年公司结售汇需求;另一方面,2025 年 1-9 月人民币汇率波动相较于 2022 年、
务,因此 2025 年 1-9 月公司新增远期合约金额较少。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综上所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外销收入较为匹配,相关金额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结算货币以美元为主。汇率波动会影响产品以人民
币折算的销售价格及产生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假定人民币收入、外币收入、营业成本及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在美元兑人民
币年平均汇率均±1%、3%的情况下,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具体影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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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② 300,760.88 351,925.76 307,670.75 289,994.37
其中:境外收入③ 137,363.63 164,158.35 139,027.33 140,393.92
利润总额④ 32,577.03 38,353.79 42,500.21 36,540.44
境外收入变动金
额⑤=③*①
占营业收入比例
人民币贬值 ⑥=⑤/②
响金额⑦=⑤
占利润总额的比
例⑧=⑦/④
境外收入变动金
额⑤=③*①
占营业收入比例
人民币贬值 ⑥=⑤/②
响金额⑦=⑤
占利润总额的比
例⑧=⑦/④
境外收入变动金
-1,373.64 -1,641.58 -1,390.27 -1,403.94
额⑤=③*①
占营业收入比例
-0.46% -0.47% -0.45% -0.48%
人民币升值 ⑥=⑤/②
-1,373.64 -1,641.58 -1,390.27 -1,403.94
响金额⑦=⑤
占利润总额的比
-4.22% -4.28% -3.27% -3.84%
例⑧=⑦/④
境外收入变动金
-4,120.91 -4,924.75 -4,170.82 -4,211.82
额⑤=③*①
占营业收入比例
-1.37% -1.40% -1.36% -1.45%
人民币升值 ⑥=⑤/②
-4,120.91 -4,924.75 -4,170.82 -4,211.82
响金额⑦=⑤
占利润总额的比
-12.65% -12.84% -9.81% -11.53%
例⑧=⑦/④
由上表可知,公司利润总额对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敏感,但受一年中汇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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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波动、公司实施的汇率管理措施、全年收入分布情况等因素影响,实际汇率波
动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一般低于测算数据,影响较小。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应对
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结合业务资金需求、客户回款等情况,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对
闲置外币货币性项目进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因临时结汇而造成的汇
兑损失;
(2)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合理使用远期结汇等金融工具进行汇率波动风险
对冲,降低汇率风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3)公司密切关注外汇市场波动情况,加强提升管理层对汇率波动的分析
判断能力和风险管理技能,提高财务、业务人员的外汇汇率风险意识,将外汇汇
率风险的应对纳入风险管理体系;
(4)公司提高海外客户对账、开票、催款效率,促进境外客户尽快回款并
结汇,降低外币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受汇率波动的影响。
综上所述,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以
应对汇率波动,相关措施较为有效。
(三)结合发行人境外客户基本情况、所在国家地区相关贸易政策变化情
况等,说明境外销售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环保政策或
其他行业相关政策,是否对发行人业绩存在影响,是否存在关税等贸易政策风
险或境外经营相关风险,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境外销售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北美
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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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42,996.03 31.30% 53,412.14 32.54% 43,727.52 31.45% 41,395.88 29.49%
欧洲 18,285.67 13.31% 27,274.18 16.61% 23,521.44 16.92% 32,141.71 22.89%
其他 5,887.19 4.29% 9,655.90 5.88% 7,654.52 5.51% 8,358.27 5.95%
合计 137,363.63 100.00% 164,158.35 100.00% 139,027.33 100.00% 140,393.92 100.00%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分布在北美洲、亚洲以及欧洲地区,其中美国、墨西哥、
韩国、印度四个国家及地区的合计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平
均在 62%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含中国港澳台)包括客户 A、客户 B、客户 G、
客户 I、客户 H 和客户 D,相关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
客户名称 客户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号
主营业务为洗衣机、冰箱、洗碗机、干衣机以及厨房电器、生活电器的生产、
销售和服务。
印度、中国建立了 25 个工厂。2024 年,集团营业收入为 166.07 亿美元。
主营业务为厨房设备、清洁洗涤设备及户外电器生产、销售和服务。
朗(约 126 亿美元)。
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家电和显示面板的研发与制造。公司系全球消费电子
达到 628.93 亿美元。
主营业务为鼠标、键盘、音箱、网络摄像头、游戏周边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公司 2025 财年营业收入为 45.55 亿美元。
主营业务业务板块包括半导体、消费电子、重工业、金融、化学等多个领域。
全球领先的水处理设备制造商,包括家用净水、商用净水、泳池、水景、工
工、41 个生产基地,业务遍及 6 大洲 27 个国家。
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地区包括美国、墨西哥、韩国及印度等。墨西
哥、韩国及印度等国家对中国的贸易政策、环保政策和其他行业相关政策整体较
为稳定,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贸易政策风险和境
外经营等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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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占比最高的国家,美国自 2018 年以来多次对中
国商品加征关税。2020 年 7 月,美国调整 301 关税排除清单,清单内有共计 340
亿美元商品,包括电机、离心水泵等 98 类商品未能获得豁免期延长,从 2020 年
产品累积加征 20%关税;2025 年 4 月,美国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 10%的关税,
并对其中 57 个国家和地区进入美国的商品征收最低 11%、最高 50%的“对等关
税”,其中对中国加征 34%的“对等关税”,后美国以中国的反制措施为由将“对
等关税”的税率多次上调并至 125%。此后,经过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以及在马
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中美经贸磋商,美国现已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调整其相
应的贸易措施,主要包括:所谓“芬太尼关税”税率从 20%下调至 10%,24%的
“对等关税”暂停实施直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暂停实施期间按照 10%的“对
等关税”执行。除上述贸易政策外,美国针对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环保政策和
其他行业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美国地区业务,公司主要采取 FOB 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销售涉及的
运输费和关税均由客户承担,由于公司电机产品占客户最终产成品价值的比例较
低,因此中美贸易政策变动对双方业务往来的影响比较小;另一方面,公司电机
产品属于民用产品,受到额外制裁的可能性较小。总体来看,受中美贸易政策带
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境外业务开展过程中将持续存在关税等贸易政策风险和境
外经营相关风险,但相关影响及风险较小。
为进一步降低相关风险对公司业绩和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积极推进“全球
化”战略,通过整合国际资源,构建多区域产能体系,可有效降低单一产地风险、
增强全球供应链韧性,优化国际物流成本,提升客户黏性。目前,公司已在越南、
墨西哥、泰国、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以建立生产基地,其中越南雷利于 2019 年
成立,发展至今已达六年,经营情况稳健、良好。公司该等措施能较为有效地应
对国际贸易摩擦及境外经营等风险,同时构建新的业务增长引擎,持续增强公司
国际综合实力。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应对贸易政策变化的应对措施,
境外业务贸易政策变化对公司业绩影响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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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说明报告期内经销收入、经销商数量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新老经销商各期贡献的收入及占比,是否存在收入增长较多依赖新增经销客户
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征;请说明是否存在没有相关经营资质经销商的情况,
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一)报告期内经销收入、经销商数量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及经销商数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销收入 12,290.67 18,928.70 16,441.24 23,364.54
营业收入 300,760.88 351,925.76 307,670.75 289,994.37
经销收入占比 4.09% 5.38% 5.34% 8.06%
经销收入对应经销商数量 248 398 483 287
其中:经销收入≥50 万元 38 56 52 46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业务收入分别为 23,364.54 万元、16,441.24
万元、18,928.70 万元与 12,290.6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6%、
降 29.63%,主要系医疗器械行业受市场阶段性影响,境内外市场需求放缓,公
司子公司鼎智科技医疗及运动健康对应的经销业务收入下降。
从经销商家数上看,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收入对应的经销商数量分别为
量分别为 46 家、52 家、56 家与 38 家,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
及产品矩阵的日益丰富,公司通过“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能够有助于提
升市场、客户业务的市场开拓效率,因此总体经销商数量呈增长趋势,对于合作
业务规模 50 万元以上的经销商,公司整体合作家数相对稳定,各年新增家数相
对较少。
(二)新老经销商各期贡献的收入及占比,是否存在收入增长较多依赖新
增经销客户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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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以 2022 年作为基准年,各期原有、新增经销商收入及占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例 例 例 例
原有经销
商收入
当年新增
经销商收 67.19 0.02% 1,189.03 0.34% 1,421.62 0.46% - -
入
合计 12,290.67 4.09% 18,928.70 5.38% 16,441.24 5.34% 23,364.54 8.06%
由上表可知,2023 年度、2024 年度与 2025 年 1-9 月,公司当年新增经销商
分别贡献收入 1,421.62 万元、1,189.03 万元与 67.19 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0.46%、0.34%与 0.02%,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入
增长较多依赖新增经销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销售模式
存在经销业务模式,2022 年、2023 年与 2024 年,贸易商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星德胜
分别为 3.42%、3.40%与 2.87%。
存在经销业务模式,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华阳智能
入比例分别为 2.10%和 1.99%。
存在经销业务模式,2022-2024 年,贸易代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鸣志电器
存在经销业务模式,2022-2024 年,经销与贸易商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祥明智能
分别为 2.16%、3.66%与 5.83%。
存在经销业务模式,通过经销模式,如迈乐(Meyle)、费比(Febi)
、标准汽
恒帅股份
车(SMP)等售后市场渠道商及贸易型客户销往售后及其他配套市场。
科力尔 通过自有销售网络采用直接销售模式。
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部分产品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经
江苏雷利
销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06%、5.34%、5.38%与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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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同行业可比公司星德胜、华阳智能、鸣志电器、祥明智能、恒帅
股份均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与公司销售模式不存在差异,公司
经销业务符合行业特征。
(三)请说明是否存在没有相关经营资质经销商的情况,如是,说明原因
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汽车电机及零部件、医疗及运动健
康电机及组件、工控电机及组件,经核查,从事上述产品经销或代理业务无需申
请特定业务资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为境内外设立的从事相关产品贸易
业务的法人主体,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模式,经销商向公司采购相
关产品后销售至其下游家用电器、工业、医疗等领域终端客户,具有商业实质。
综上,公司不存在没有相关经营资质经销商的情况,公司与经销商相关交易
具有商业实质。
三、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
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最近一期末对外
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
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
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
资的,结合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
况、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
步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募
集资金扣减情形。
(一)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
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对于财务性投资的要求如下:
“(一)
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
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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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
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
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
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七)发行人
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
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
占最近一期 是否存 财务性投
序 最近一期末
科目名称 具体内容 账面价值 末归母净资 在财务 资账面价
号 归母净资产
产比例 性投资 值
比例
交易性金 结构性理财产
融资产 品
衍生金融 远期结售汇等
资产 衍生工具
单位往来款、
押金保证金、
其他应收
款
借款、股权转
让款
待抵扣增值
其他流动
资产
税、待摊费用
长期股权 联营、合营企
投资 业股权投资
除联营、合营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投资
其他非流 除联营、合营
动金融资 企业外的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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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投资
其他非流
动资产
合计 87,044.47 25.10% / 17,574.85 5.07%
注:数据来源于江苏雷利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 47,855.18 万元,系公司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大多数为
R1、R2 型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或低风险产品,该类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低,
相关理财产品投资的底层资产主要为固定收益类资产或债券,具有持有周期较短、
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
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而其中公司购买的 R3 型理财产品期末余额合计为
动且有一定的波动,视为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风 产品 期末
本金金 期限 属于
序 理财产 购买计 到期日/ 投资范围(底 管理 险 业绩 余额
额(万 (天 财务
号 品名称 息日 赎回 层资产) 人 等 比较 (万
元) ) 性投
级 基准 元)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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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江南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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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 2025/5/ 2025/11 m.cn/)公布 R -2.4 1,000.
JR1901 15 /17 的中债国债 1 %-2. 00
期结构 收益率曲线 5%
性存款 (到期),待
偿期 10 年的
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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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江南 (http://www
之瑞禧 .chinabond.co 1.3%
系列 2025/5/ 2025/11 m.cn/)公布 R -2.4 1,250.
JR1901 21 /21 的中债国债 1 %-2. 00
期结构 收益率曲线 5%
性存款 (到期),待
偿期 10 年的
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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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 2025/8/ 2025/11 m.cn/)公布 R %-2 1,700.
JR1901 1 /3 的中债国债 1 %-2. 00
期结构 收益率曲线 1%
性存款 (到期),待
偿期 10 年的
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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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江南 (http://www
之瑞禧 .chinabond.co 0.7%
系列 2025/8/ 2025/10 m.cn/)公布 R -1.95 2,100.
JR1901 1 /10 的中债国债 1 %-2. 00
期结构 收益率曲线 05%
性存款 (到期),待
偿期 10 年的
收益率
浙商金
惠周周
无到期 主要投资于
优享 2 2025/9/ R 无期 2.55 1,001.
号集合 4 2 限 % 60
时赎回 资产
资产管
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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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系列 2025/9/ 2025/10 m.cn/)公布 R 2,200.
JR1901 5 /13 的中债国债 1 00
期结构 收益率曲线 %
性存款 (到期),待
偿期 10 年的
收益率
聚赢汇
率-挂钩
澳元对
元汇率
结构性
存款
标准国债、政
策性金融债、
央行票据、地
国债逆 2025/9/ 2025/10 R 1.80 4,900.
回购 29 /13 2 % 00
信用企业债
及部分债券
ETF 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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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产品
华润信 华润
托·通合 深国
主要投资于
稳鑫 6 2024/7/ 2025/11 投信 R 2.70 504.3
号集合 23 /17 托有 2 % 9
资产
资金信 限公
托计划 司
浙江
浙商
周周优 无到期 主要投资于 证券 2.8%
享 182 1,000.00 日,即 固定收益类 资产 -3.05 否
天 时赎回 资产 管理 %
有限
公司
浙江
浙商金
浙商
惠周周
无到期 主要投资于 证券 2.55
时赎回 资产 管理 1%
资产管
有限
理计划
公司
浙江
浙商金
浙商
惠周周
无到期 主要投资于 证券 2.55
时赎回 资产 管理 1%
资产管
有限
理计划
公司
中信建 中信
投基金- 建投
主要投资于
资产
管理计 有限
划 公司
中信证
券资管 中信
财富安 证券
无到期 主要投资于
时赎回 资产
单一资 有限
产管理 公司
计划
中信证 中信
券资管 证券
无到期 主要投资于
时赎回 资产
号 FOF 有限
单一资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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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理
计划
华夏
华夏资
固定收益类 资本
本-信泰 2.35
资产管 35%
类资产等 有限
理计划
公司
中债
综合
财富
(1-
指数
中信证 中信 收益
券中短 证券 率
无到期 主要投资于 *90
时赎回 资产 一年
资产管 有限
期定
理计划 公司
期存
款利
率
(税
后)
*10
%
中信
无到期 证券
主要投资于
资产
日赎回 有限
公司
中信
债权类资产、 证券
无到期
时赎回
品类资产等 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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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结构 收益率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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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期 10 年的
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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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智
信汇率
构性存
款
中国工
商银行
区间累
币结构
性存款
产品
招商银
行点金
系列看
涨两层 1,000.00 黄金 / 91 否
区间 91 %
天结构
性存款
注:基于上述界定标准,基于属于财务性投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具有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特点,并参考市场案例情况,公司将风险等级为中风险及以上或者预期收益率 5.00%以
上的理财产品定义为财务性投资,对相关财务性投资认定准确、合理,具体情况如下:一般
而言,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分为五个风险等级:R1(谨慎型、低风险)、R2(稳健型、中
低风险)、R3(平衡型、中风险)、R4(进取型、中高风险)、R5(激进型、高风险)。
其中,R1 基本收益固定,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R2
亏损概率较小,主要投资于债券、银行理财等低波动的金融产品;R3 有亏损本金的可能性,
收益浮动且有一定的波动,投资于多种金融产品;R4 与 R5 亏损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波动
性较大。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合计 50.53 万元,主要为购买的远
期衍生工具及期货衍生工具。系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减少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
影响而开展的业务,其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规避相关风险所做投资,不为赚取相
关投资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 596.91 万元,系经营过
程中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及员工借款,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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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合计 3,863.80 万元,系经营过程中
的待抵扣增值税、预缴所得税,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合计 6,423.47 万元,系公司
对相关企业/基金的股权类投资,其中属于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 0.00 万元。具体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对象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注:2025年11月,发行人已将持有广东德永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0.00%股份全部转让
给郭永亮。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 1,500.00 万元,具体为杭
州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戴盟(深圳)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和北京加速进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其中,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杭州
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外投资仅有戴盟(深圳)机器人科
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加速进化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通过专业化运作对产业链上下游
进行的股权投资,加强了产业链协同,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并非以取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对象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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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合计 25,884.84 万元,
系公司对相关企业/基金的股权类投资,其中属于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 13,998.92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对象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常州力和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常州力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合计 869.74 万元,系预付
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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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
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
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
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对外股权投资的 20 家企业中,除对广东德永辰企业咨
询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欣盛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翼软件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力和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力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 家企业系财务性投资外,其余 14 家
企业均属于围绕公司所处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服务、客户、渠道,
或实现产品布局、业务延伸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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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最近 是否
期末余
后续历次投资时点 一期末 属于
序 公司名 初始投资时 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新增 额(账面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包括历次实缴的金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归母净 财务
号 称 点 客户、订单情况 价值)-
额) 资产比 性投
万元
例 资
出资 1,960.00 万元, 该企业投资属于对公司主营业
支付股权转让款 80 杆类产品的补充配套及加强,并
主要从事
合肥赛 精密丝杆
签署投资协 合肥贝东 54.4 万元) 。 品提供微型丝杆,与公司相关产
里斯智 及传动组
万元 万元 月江苏雷利 利与赵星美、常州力 报告期内双方围绕电机及组件
系统有 的设计、研
支付投资款 赛签署股权转让协 相关产品开展购销业务,后续深
限公司 发、生产、
销售
赵星美支付给江苏雷 能零部件领域配套制造能力及
利 80 万,常州力赛支 方案解决能力,进而获取相应行
付给江苏雷利 业、客户及订单资源。
签署投资协 方向之具身智能运控组件领域
议,2023 年 产品拓展,并旨在由其向具身智
元(江苏 利出资 240.00 万元; 有 10.00% 化减速电
苏州脉 雷利认缴 2023 年 11 月鼎智科 股权,通过 机模组及
利支付第一 域,尤其是机器人四肢关节等关
塔智能 41.1072 万 82.2144 技出资 240.00 万元; 鼎智科技间 相关自动
科技有 元,鼎智 万元 2024 年 3 月江苏雷利 接持有 化方案产
限公司 科技认缴 出资 560.00 万元; 3.42%股权, 品的设计、
鼎智科技支 科技有限公司就电机及电机组
元) 出资 560.00 万元 13.42%股权 产、销售
付第一笔投 件、齿轮箱组件等产品产生合作
资款 240.00 并形成购销业务。公司通过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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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深入合作提升了机器人领域产
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并在机器
人领域挖掘了更多客户及潜在
业务机会。
宁波锚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产
与江苏雷利 轮风机等,该产品广泛应用于医
签署投资协 疗、环境监测、工业自动化和民
议,2021 年 9 用空气净化等领域。其中,在医
精密风机、
水泵、高效
元(江苏 支付第一笔 有 12.00% 机的核心配套部件,可以协同实
节能空压
宁波锚 雷利认缴 投资款 2021 年 9 月江苏雷利 股权,通过 现气流驱动与精准控制功能。在
机及驱动
点驱动 100.38 万 160.13 万 700.00 万元; 出资 700.00 万;2023 鼎智科技间 工业领域,风机可以与微电机配
技术有 元,鼎智 元 2023 年 9 月 年 10 月鼎智科技出 接持有 合使用在“小风量+低能耗+低噪
等产品的
限公司 科技认缴 与鼎智科技 资 500.00 万元 2.44%股权, 音”的领域中。
设计、研
发、生产、
元) 议,2023 年 14.44%股权 阶段,未形成规模化销售和采购
销售
技支付第一 方面技术、客户、供应链相互协
笔投资款 同,获取客户资源订单,扩大微
可持续增长性。
三电总成 上海联融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联
签署投资协 商,主要从 三电总成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
融域智 通过鼎智科
元 万元 月鼎智科技 出资 1,500.00 万元 商用轻型 电一站式供应的核心竞争力。因
有限公 2.33%股权
支付投资款 动力系统 公司看好未来新能源商用车(包
司
控、电池等 在通过本次企业投资,挖掘其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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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控制 道协同能力及优质客户资源,加
系统产品 快公司将业务领域拓展至无人
的设计、研 物流车等广阔市场。
发、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已向上海联融域
销售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无
刷电机等产品销售。
广东德
月,工利精机
永辰企
元 受让倪浩东
管理有
持有的 50%
限公司
股权
该企业投资属于公司战略发展
方向之具身智能运控组件领域
研发和生 产品拓展,并旨在由其向中科灵
产通用仿 犀灵巧手提供手指传感器类产
人机器人 品,这有助于完善公司具身智能
戴盟 2024 年 8 月
产品,为智 核心零部件产品及组件的研发
(深 签署投资协 2024 年 8 月杭州雷鼎
能制造、物 生产,提升产品竞争力,进而更
圳)机 4.4031 万 4.4031 万 议,2024 年 8 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
器人科 元 元 月支付投资 业(有限合伙)出资
务等多场 资源,助力公司市场领域拓展。
技有限 款 1,000.00 1,000.00 万元
景提供全 当前双方合作处于送样测试阶
公司 万元
方位产品 段,未形成规模化销售和采购业
和创新性 务。此外,后续戴盟(深圳)机
解决方案 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机器人
本体制造生产企业,亦是公司潜
在发展客户。
北京加 1.7443 万 1.7443 万 2025 年 4 月 2025 年 5 月杭州雷鼎 专注于人 该企业投资属于公司战略发展
速进化 元 元 签署投资协 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 形机器人 方向之具身智能运控组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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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 议,2025 年 5 业(有限合伙)出资 本体及运 产品拓展,助于完善公司具身智
限公司 月支付投资 500.00 万元 控平台的 能核心零部件产品及组件的研
款 500.00 万 研发生产, 发生产,进而更好的获取相应行
元 采用力控 业、客户及订单资源,助力公司
关节和双 市场领域拓展。
足设计等, 当前双方合作处于无框力矩电
实现机器 机技术合作阶段,未形成销售和
人复杂动 采购业务。此外,后续北京加速
作的高精 进化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机器人
度执行,并 本体制造生产企业,亦是公司潜
构建全自 在发展客户。
研构型人
形机器人
原型
显示驱动
常州欣 芯片及其
签署投资协
盛半导 封装基板
万元 万元 月江苏雷利 出资 2,000.00 万元
股份有 产品的设
支付投资款
限公司 计、研发、
生产、销售
上海鸿 出资 3,000.00 万元, 管理及智
签署协议,
翼软件 2020 年 2 月 25 日江 能大数据
份有限 万元,2024 年 2 月江 产品的设
付投资款
公司 苏雷利支付股权转让 计、研发、
款 1,000.00 万元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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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及车
签署投资协
江苏宏 用精密管
议,2022 年 9
亿精工 186.13 万 186.13 万 2022 年 9 月江苏雷利 件产品的
股份有 元 元 出资 2,000.00 万元 设计、研
的支付投资
限公司 发、生产、
款 2,000.00
销售
万元
常州力
签署合伙协
和科创 2022 年 7 月江苏雷利
议,2022 年 7
业投资 3,000.00 3,000.00 出资 1,500.00 万元;
中心 万元 万元 2023 年 2 月江苏雷利
支付第一笔
(有限 出资 1,500.00 万元
投资款
合伙)
凯斯汀 通过安徽凯 精密金属 作为安徽凯斯汀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上 斯汀间接持 压铸零部 所生产产品的销售渠道之一,拓
元 安徽凯斯汀 汀出资 45.00 万元
技有限 12.0795%股 类产品的 订单获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
支付投资款
公司 权 销售 协同性。
凯斯汀 签署合作协 通过安徽凯 精密金属 作为安徽凯斯汀科技有限公司
精密科 议,2023 年 2023 年 11 月,安徽 斯汀间接持 压铸零部 所生产产品的销售渠道之一,拓
元
仓)有 斯汀支付投 元 12.0795%股 类产品的 订单获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
限公司 资款 15.00 万 权 销售 协同性。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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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上 元 万元 签署投资协 技出资 500.00 万元 技间接持有 器、传感器 的编码器、传感器类产品作为产
海)技 议,2023 年 8 3.42%股权 产品的设 业链中的重要零部件,可与公司
术有限 月鼎智科技 计、研发、 电机产品进行深度配合应用,增
公司 支付投资款 生产、销售 加供公司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
成化、智能化产品的研发和迭代
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进而更
好的竞争相应行业、客户及订单
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华传智感
(上海)技术有限公司编码器产
品。
该企业投资属于对公司主营业
务中工控领域微特电机产品的
延伸。浙江智源智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无稀土永磁电机技术
可以用于家电、汽车、工业类电
浙江智 签署投资协 2022 年 11 月,江苏 永磁同步
机产品技术改进,提升产品性能
源智控 议,2022 年 雷利出资 1,494.25 万 电机及组
元 元 工业电机的市场,进而更好的获
份有限 利支付投资 苏雷利出资 1,494.25 的设计、研
取相应行业、客户及订单资源,
公司 款 1,494.25 万元 发、生产、
助力完成公司市场领域拓展。
万元 销售
报告期内双方开展购销业务,公
司向浙江智源智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围绕电机及组件产品形
成购销业务。
Welcon 间接持有
美元 美元 议,2023 年 9 展出资 111.90 万美元 品的设计、 节,Welcon Systems Inc 驱动器
s Inc 权
月星空发展 研发、生 类产品可与公司电机产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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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投资款 产、销售 深度配合应用,进一步促进机电
元 研发和迭代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向 Welcon
Systems Inc 采购驱动器产品,并
已就部分产品进行一体化技术
验证开发。
该企业投资属于对公司主营业
务中工控领域微特电机产品的
延伸。仪坤动力科技(无锡)有
限公司主要研发销售轴向磁通
仪坤动 电机,是对公司目前径向电机产
签署投资协 轴向电机
力科技 品的补充,未来将主要应用于相
万元 万元 月江苏雷利 利出资 3,000.00 万元 产品的设
锡)有 人领域,丰富产品尺寸、结构、
支付投资款 计、研发、
限公司 性能及形态,进而更好的获取相
应行业、客户及订单资源,助力
公司市场领域拓展。
当前双方合作尚处于合作研发
阶段,未形成销售和采购业务。
该企业投资属于公司战略发展
方向之具身智能运控组件领域
哈尔滨
签署投资协 研发和生 模组,驱动机构等产品及组件的
蔚蓝创
元 万元 月江苏雷利 利出资 2,000.00 万元 机器人产 客户及订单资源,助力公司市场
有限公
支付投资款 品 领域拓展。
司
科技有限公司机器狗产品关节
电机供应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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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报告期内公司向哈尔滨蔚蓝
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减速无
刷直流电机等产品。
常州力 2024 年 9 月江苏雷利
签署合伙协
笃创业 支付第一期投资款
议,2024 年 9
投资合 2,000.00 2,000.00 1,000.00 万元,2025
伙企业 万元 万元 年 4 月江苏雷利支付
支付第一期
(有限 第二期投资款
投资款
合伙) 1,000.00 万元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主营精密冲压领域产品,其中
微特电机铁芯是电机产品的上
游关键零部件之一。当前双方已
江阴华 签署战略配
精密冲压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深度配
新精密 售协议,2025
元 元 支付价款 647.88 万元 的研发、生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电机电
份有限 雷利支付价
产和销售 芯产品,进一步促进机电一体
公司 款 647.88 万
化、集成化产品的升级,增强了
元
产品竞争力,进而更好的获取相
应行业、客户及订单资源,助力
公司市场领域拓展。
注:上表已剔除截至报告期期末账面价值为零的相关股权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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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所述,针对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对外股权投资,相关被投资企业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通过该类投资,发行人能够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
立足主业并向横向/纵向领域延伸拓展,属于围绕产业链优化升级作出的整体规
划。发行人持有相关企业不是以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为目的,故该类股权投资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有合理性。
(三)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相关合伙企业的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
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对于杭州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投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发行人签署的杭州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杭州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外的高成长性
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领域主要聚焦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所
需要的新技术和新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等智能制造产业领域,
贴合发行人自身业务发展战略规划。
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额 2,985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99.50%,并担任有限合
伙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15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缴 1,535.00 万元,未来将继续出资完成实缴。发行人有权利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
的入伙、退伙,且所有股权投资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2 人
组成,由发行人和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委派一名代表,委员会
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因此,发行人对雷鼎玖通的投资形成控制并在该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中具备
决策能力,能够避免杭州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偏离合伙协议
所约定的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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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杭州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
外投资仅有戴盟(深圳)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加速进化科技有限公司两家,
均属于通过专业化运作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股权投资,完善了产业链布局,加
强了产业链协同,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
非以取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相关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三/(二)最近
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
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
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
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设立杭州雷鼎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意在推
动公司主营业务优化发展,对该企业构成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雷鼎玖通投
资标的与发行人具有业务协同性,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发行人对该部
分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
(四)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
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
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由前所述,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7,574.85 万元,占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07%,远低于 30%,故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
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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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的方案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融资租赁、商业
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投资的情况。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存在支付产业基金、并购
基金投资资金,或披露对产业基金的投资意向、新签投资协议的情况。具体情况
如下:
是否
后续历次投 主
属于
序 投资对 认缴金 实缴金 初始投资时 资时点(包括 持股比 营 产业链协
财务
号 象名称 额 额 点 历次实缴的 例 业 同性
性投
金额) 务
资
江苏雷利支
常州力 签署合伙协
付第一期投
笃创业 议,2024 年 股
资款 1,000.00
投资合 2,000.00 2,000.00 9 月江苏雷 19.4175 权
伙企业 万元 万元 利支付第一 % 投
年 4 月江苏雷
(有限 期投资款 资
利支付第二
合伙) 1,000.00 万
期投资款
元
对外投资
为戴盟
(深圳)
杭州雷 2024 年 8 月
鼎玖通 签署合伙协
一笔 1020 万 股 司和北京
创业投 议,2024 年
万元 万元 年 5 月 15 日 投 科技有限
企业 付第一笔
支付第二笔 资 公司,属
(有限 1,020 万元
合伙) 投资款
款 业化运作
对产业链
上下游进
行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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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3)拆借资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资金拆借、借
予他人的情况。
(4)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
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
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
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等情形。其中,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情
况如下:
投资范
产品业
序 理财产品 本金金额 购买计息 到期日/ 围(底 风险 期限
管理人 绩比较
号 名称 (万元) 日 赎回 层资 等级 (天)
基准
产)
无到期 主要投 中信证
跨境固收 1 日,特定 资于固 券资产 无期
号 开放日 定收益 管理有 限
赎回 类资产 限公司
债权类
资产、
股权类 中信证
无到期
财富稳进 资产、 券资产
系列 期货和 管理有
赎回
衍生品 限公司
类资产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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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无到期 主要投 中信证
跨境固收 2 日,特定 资于固 券资产 无期
号 开放日 定收益 管理有 限
赎回 类资产 限公司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
况。
(8)其他与主业相关的股权投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配首发股票共 348,323 股,金额为 647.88 万元。江阴
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耕精密冲压领域产品,产品覆盖新能源汽车驱动电
机铁芯、微特电机铁芯等,是发行人电机产品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公司作为与江
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
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其战略配售的资格。参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发上市战略配售,系基于双方在各自行业中所处地位及双方长远发展
战略上的考虑,能促进公司进一步从业务及资本双层面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形成紧密战略合作关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因此,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新增
股权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投入及拟投入
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5,000.00 万元,其中 4,000.00 万元为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1,000.00 万元为投资产业/并购基金,上述相关金额已在本次
募集资金中予以提前扣减。
四、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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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境外业务相关下游市场资料、分析公司境外业务客户、产品业务结构变化情
况,产品竞争力等;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明细账、销售台账及远期结售汇
交易记录;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了解公司汇率风险管理策略与具体
流程;将各期新增远期合约金额、外销收入与同期汇率波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检索公开网络资料,了解发行人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以及所在国家地区相关
贸易政策、环保政策及其他行业相关政策情况,分析是否对发行人业绩存在影响,
并分析发行人是否存在关税等贸易政策风险或境外经营相关风险;访谈发行人总
经理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发行人针对相关政策风险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期收入贡献情况;对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进行访谈;针对经销商业务模式、是否
具备相关经营资质访谈发行人销售业务负责人。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规定,逐项核查财务性投资界
定及具体情况;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签署的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理财合同、
股权投资协议等,结合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
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
流动资产科目的具体明细构成,识别公司的财务性投资;访谈相关人员,沟通了
解所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时点、投资期限、认缴金额、实缴
金额、业务协同情况;针对发行人对外投资的产业基金,查阅合伙协议,与发行
人沟通了解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的实际对外投资情况、未来投资计划、
未来对合伙企业的出资计划、投资决策机制等情况;分析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相关财务性投资金额是否涉及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人未来境外业务具备可持续性,下滑风险较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外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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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匹配,相关金额具备合理性;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
已制定相关措施以应对汇率波动,相关措施较为有效;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应
对贸易政策变化的应对措施,境外业务贸易政策变化对公司业绩影响相对较小。
况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收入增长较多依赖新增经销客户的情况,发行人经销业务
模式符合行业特征,发行人不存在没有相关经营资质经销商的情况,经销业务具
有商业实质。
产科目中存在财务性投资。其中,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股权投资(非合伙企业)
均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协同性;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伙企业投资系对杭州雷鼎
玖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发行人对该企业的投资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通过投资其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合作、完善了产业链布局,加
强了产业链协同,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截至 2025 年 9 月末,
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7,574.85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07%,发
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
相关要求;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共计 5,000.00 万元,相关金额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中予以扣减。
问题 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634.80 万元,其中,21,887.50 万
元拟用于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激光项目),27,709.45 万元拟用于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
试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汽车项目),40,960.85 万元拟用于海外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其中包括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墨西哥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合称海外生产项目),19,428.00 万元拟用于智慧工厂升
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智慧工厂项目),6,649.00 万元拟用于机器人运控组件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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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12,0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汽车项目达产后预计综合毛利率为 22.38%,2022 年至 2025
年 1-6 月,发行人汽车电机及零部件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01%、26.23%、
厂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海外生产项目中的马来西亚项目用
地暂未取得权属登记。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鼎智科技(873593.BJ)于 2023 年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1,512.66 万元,募投
项目包括鼎智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发行人 2017 年首次发行上市募投项目
包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且募投项目存在多次变更或延期的情形。
激光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实施;汽车项目由发行人及
控股子公司共同实施。发行人将采用借款或增资的方式将相应募集资金投入到
相关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放弃与发行人同比例增资或借款。
请发行人:
(1)分项目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是否为纯扩产项目、相关具体产
品目前销售规模等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业务产品的区别与联系,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规格、技术参数、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以及发行人下游
客户需求、行业发展情况等,说明各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说明研发中心项
目与前次募投项目、鼎智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区别与联系,结合本次研发
内容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现有技术的相关性、研发进展、已形成或拟形成研发
成果、人才储备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是否存在较大的研发失
败风险;结合前述情况,分项目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2)结
合海外项目扩产产品、所在国家地区贸易政策、销售订单情况、客户需求等说
明发行人选择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作为海外生产基地的考虑;并请结合人
员、物料、能源耗用及运营管理等要素说明海外建厂是否具备可行性,发行人
对海外相关业务及资产具体管控措施及其执行效果;募投项目中涉及境外资金
使用的占比及具体情况,后续项目运营是否需要持续使用外汇进行结算,发行
人是否设置相应的套期保值措施以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预计在境外银行存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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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如何进行监管,是否能够满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结合境外市场需
求、行业政策、贸易保护、汇率影响、法律法规等,说明发行人开展相关业务
的风险。
(3)本次募投项目目标客户,主要来源于现有客户还是新增客户,是否
主要来源于境外客户;结合募投项目各类产品扩产倍数、现有产能及在建产能、
产能利用率、对应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目标客户及应用领域、下游客户对
产品适配或认证具体过程及进展、同行业公司扩产情况、发行人地位及竞争优
势、市场占有率等,区分类别说明相关产品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是否存在产
能闲置风险。
(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关键
参数假设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同行业上
市公司同类产品情况等,说明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结合在
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实施募投项目的境外实施成本、原材料采购情况、汇
率、当地税收政策、土地租赁等,说明海外生产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考虑前述因
素。
(5)截至目前,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环评批复、对外投资备
案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和用地所属权证取得审批进展和后续时间安
排,是否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若相关用地未能取得发行人的替代措施;海外
生产项目是否已完成所需的境内外全部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具
体安排和计划;上述事项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6)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
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7)
结合发行人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发行人负债率、现金流状况、经营资
金需求、未来重大项目或资本支出、银行借款及偿还安排、其他支出等,说明
本次融资必要性、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
要持续资金投入,如是,请说明弥补资金缺口的具体来源。
(8)说明研发中心项
目由多个主体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项目投资是否能单独、准确核算;激光项
目、研发中心项目和汽车项目的出资方式及对应的增资价格或借款主要条款(包
括但不限于借款利率等),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者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是否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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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9)结合发行人 IPO 募集资金、子公司鼎智科技 IPO 募集资金等的使
用进展,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与前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区别与联系,说明是否
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发行人多次变更前次募投项目的原因,募集资金规划及使
用是否审慎、合理,相关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4)(5)
(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海外项目扩产产品、所在国家地区贸易政策、销售订单情况、客
户需求等说明发行人选择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作为海外生产基地的考虑;
并请结合人员、物料、能源耗用及运营管理等要素说明海外建厂是否具备可行
性,发行人对海外相关业务及资产具体管控措施及其执行效果;募投项目中涉
及境外资金使用的占比及具体情况,后续项目运营是否需要持续使用外汇进行
结算,发行人是否设置相应的套期保值措施以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预计在境外
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如何进行监管,是否能够满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结合
境外市场需求、行业政策、贸易保护、汇率影响、法律法规等,说明发行人开
展相关业务的风险。
(一)结合海外项目扩产产品、所在国家地区贸易政策、销售订单情况、
客户需求等说明发行人选择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作为海外生产基地的考虑
公司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选择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作为海外生产
基地的原因说明如下:
(1)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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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资环境上看,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越
南)》
(2024 年版),越南国家近年来凭借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良好、地理位置优
越、劳动力市场成熟及劳动力成本较低等因素,加之持续推行吸引外资政策,其
投资环境整体良好,中越两国市场紧密关联,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根据《2024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24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二十位国家
中,越南位列第七位。
(2)马来西亚
从投资环境上看,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马
来西亚)》
(2024 年版),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核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宏观层
面,马来西亚近年来政治动荡风险低,经济基础稳固,经济增长前景较好。此外,
马来西亚原材料资源丰富、人力资源素质较高,上述优势使得该国投资环境成熟、
良好,根据《2024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24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流量前二十位国家中,马来西亚位列第十四位。
(3)墨西哥
从投资环境上看,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墨
西哥)》
(2024 年版),墨西哥位于北美大陆南部,北邻美国,政局稳定,法律健
全,是拉丁美洲地区人口大国、经济大国、第一贸易大国和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
目的地。墨西哥工业体系较为完整,门类齐全,石油、电力、矿业、冶金和制造
业较发达。此外,墨西哥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已与全球 50 余个国家签署自由
贸易协定,整体来看,墨西哥地区投资环境成熟,中国连续多年是墨西哥全球第
二大贸易伙伴,根据《2024 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24 年中国对外
直接投资流量前二十位国家中,墨西哥位列第十一位。
基于以上分析,越南、墨西哥、马来西亚投资环境成熟,符合公司海外投资
的战略考量。
从中国与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的贸易政策与合作来看,中国与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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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墨西哥整体贸易关系稳定发展。中国是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
来源地和第二大出口目的地,两国在经贸合作上 2011 年以来先后签署《中越经
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补充和延期协定》
《关于结算
与合作的协定》等协定,促进两国自由、平等贸易,互惠互利。中国连续多年成
为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伴,两国于 1988 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
亚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以来,持续深化完善经贸合作。中国与
墨西哥同为重要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大国,自 1972 年建交以来,建立了稳定经贸
合作关系,中国连续多年是墨西哥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墨西哥稳居中国在拉美
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
从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参与全球贸易的政策来看,近年来在全球贸易环
境变化的背景下,上述国家在参与全球贸易业务中的关税等贸易政策稳定,通过
在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公司生产制造产品可享受当地的
贸易政策,降低关税成本,提高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增强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
的价格竞争力。
好
本次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产品包括应用于小家电、冰箱等领域的
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产品包
括应用于冰箱、洗衣机、小家电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以及
运动健康领域电机及组件;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产品为冰箱注塑组件。
上述产品具备良好的下游及终端应用市场空间,并具有丰富的在手订单与客户储
备,通过在上述国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能够通过产品制造成本优化、降低贸易
成本等方式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满足客户采购需求的同时,促进双方合作稳定
性的提升。目前公司整体募投项目对应在手客户、订单较为充足,大部分客户均
为长期持续合作的战略客户,下游应用领域覆盖家电、汽车、工控、运动健康等
多个行业。该类客户大多系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基地在全球分布,销售与采购
均采用全球化策略,在确定年度订单或给予订单预测前,公司需先完成客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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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完成产品开发,向客户送样,客户对样品检测完成后,
客户通常采用其系统推送、电邮等方式按需向公司下采购订单,未来订单的延续
性及增长性较强。截至2025年11月末,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对应客户在手订单金额
超10亿元。
综上所述,在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等地布局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在经济
全球化及全球贸易环境变化背景下,为降低贸易风险、管控成本、优化供应链以
及享受政策优惠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的结果,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国家地理位置优越,投资环境成熟,在
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等地建厂,生产产品可享受当地的贸易政策,降低贸易
成本,提高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增强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
(二)结合人员、物料、能源耗用及运营管理等要素说明海外建厂是否具
备可行性,发行人对海外相关业务及资产具体管控措施及其执行效果
在人员、物料、能源、运营管理经验等方面,公司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具备可行性,具体分析如下。
(1)人员
在人员方面,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采用境内人员派驻与境外当地招聘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运营与管理。在境内人员派驻方面,公司经过数十年深耕发展,
逐步从“销售全球化”向“制造全球化”发展,自 2019 年投资设立越南雷利以
来,发展运营至今,越南雷利已实现稳健运营,并培养了一批具备境外管理运营
经验的人才团队。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驻外人员均具备丰富的管理与项目运营经验,
经公司总部审慎评估后,按照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派驻外地工作。在境外
当地招聘方面,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4 年
版),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低、中层次劳动力市场供应稳定、良好,该等国
家政府重视劳动就业率,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雇佣本地员工,相关国家劳动力
市场情况整体符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地化人员招聘需求。因此,在人员方
面,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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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料与能源
在物料方面,公司基于越南雷利设立至今六年以来的成熟运营管理经验,本
次将根据不同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产产品及所需原材料,结合国内外原材
料供应产业链的成熟度、采购价格、配套响应性等因素,合理选取相关物料供应
商执行材料采购,物料方面配套供应具备可行性。
在能源方面,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24
年版),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马来西亚、越南的水、电、气以及燃
油等供应情况正常、充足。根据商务部、中国贸易信息救济网相关资料,近年来
墨西哥地区在电力层面受基础设施影响,存在国家电力系统运行饱和且部分期间
不稳定状态。2025 年 3 月,墨联邦电力委员会(CFE)宣布将投资约 22.86 亿美
元,以扩大及现代化改造国家输电网,2025 年 10 月,墨西哥能源部(Sener)发
布了《国家电力系统发展规划》
(Prosener 2025-30),将可再生能源和储能列为强
化电力系统的优先方向,预计未来电力供应市场有望得到改善。本次墨西哥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中规划了电力扩容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投资预算,以保障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供应稳定性。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料与能源方面具备可行性,不构成实质障碍。
(3)运营管理
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微特电机及组件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发展至今已在
江苏、浙江、安徽以及海外越南、墨西哥、泰国等地区投资并逐步建立生产基地,
生产规模优势逐步显现的同时,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
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并培养了一批具备境外管理运营经验的人才团
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自 2019 年越南雷利设立以来已具备 6 年以上
的海外制造基地运营管理经验,越南雷利目前经营情况稳健、良好,2024 年营
业收入超 3 亿元,实现净利润超 3,000 万元。因此,公司具备本次海外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
综上,公司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人员、物料、能源及运营管理要素
方面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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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有 12 家境外子公司,其中越南雷利、马来
西亚雷利、墨西哥艾德思、泰国鼎智为境外生产、销售基地,星空发展主要为股
权投资业务,乐士贸易、荣成发展、美国雷利、美国鼎智、韩国鼎智、欧洲鼎智、
利恒商贸主要为销售贸易业务平台。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为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
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医疗及运动健康电机及组件、汽车电机及零部件等产品的
出口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约 47%。
公司对境外业务、资产的管控措施与执行效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方面,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流程及规范》《存货盘点管理流程》
等制度,对各类资产、存货的采购、验收、入库、维修、调拨、出售、报废等流
程进行了标准化规则制定,并制定了盘点制度,定期对境外资产与存货编制盘点
计划,组织财务、资产与存货归口管理人员及责任人进行全面盘点。报告期内,
公司境外资产、存货增加、减少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重要资产运营情况
正常、良好,存货规模符合公司境外实际经营需求。
(2)业务方面,公司销售部、市场部制定了《合同评审管理流程》
《产品交
付控制流程》
《出口报关流程》
《售后服务规范》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对境外业务
在客户开发与维护管理、日常合同评审、产品交付、出口报关、售后服务等方面
进行全流程管理,在保证境外业务日常执行质量的同时,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
客户粘性。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规模由 2022 年的 140,393.92 万元提升至 2024
年的 164,158.35 万元,境外业务规模稳健增长。
(3)资金方面,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由集团层面对公司资金
进行集中管控。在账户管理方面,对境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
用实行严格管理,银行账户的审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确保银行账户管理
统一规范,资金使用高效安全;在资金收付管理方面,实行岗位分离原则、接触
控制原则、授权审批原则、责任原则,确保货币资金收支有序,安全完整,并建
立了 CBS 资金管理平台,实现了母子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付款,提高了
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财务共享中心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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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境外业务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并通过制定汇
率管理制度,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境外业务形成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资
金管控稳定、良好,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境内银行资金额占比超过 90%,
合理管控存放于境外的资金规模与用途。
(4)在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办法》,
针对境外股权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审批流程与权限、信息披露、组织管理机构、日
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建立,并对境外子公司管理职责、财务管理、行政事务
信息、重大信息等方面进行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境外设立子公司均经过审慎考
虑后执行,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充分。
(5)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针对
境外资产、业务情况,通过业务测试、资料核查、监盘等方式执行内部审计程序,
对境外资产与业务的合规性、内控有效性进行审核。
综上所述,公司对境外业务与资产管控措施执行情况正常、良好。
(三)募投项目中涉及境外资金使用的占比及具体情况,后续项目运营是
否需要持续使用外汇进行结算,发行人是否设置相应的套期保值措施以应对汇
率波动风险,预计在境外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如何进行监管,是否能够满足募
集资金的监管要求
持续使用外汇进行结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募集资金 128,634.80 万元,其中海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涉及境外资金的使用,包括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三个子项目,项目计划募集资金 40,960.85 万
元,占本次募集资金的比例 31.84%。
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境外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地投资、建设投
资、设备投资、软件投资、铺底流动资金与预备费支出,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以
及募投项目所在国家本位币,其中越南本位币为越南盾,马来西亚本位币为林吉
特,墨西哥本位币为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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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至完全达产期间,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
资金投入进行土地与建设投资、设备与软件投资以及满足日常运营的铺底流动性
支出。在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募投项目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后续预计项目运营
过程中所需支付的资金主要来源为项目收入与利润积累,因此不涉及持续使用境
内资金进行外汇结算的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设置相应的套期保值措施。在境
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发行人拟采用以下措施
合理管控汇率波动风险:
(1)公司已制定《汇率风险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管控原则、境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收入与支出端预算制定情况,合理管控存放于
境外的资金规模,按计划推进资金使用进度与支出节奏,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择机
购汇,公司通过管控美元等外汇持有规模,降低汇兑损失风险;
(2)密切、跟踪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情况,持续进行外汇管理政策、市场
数据、波动走势研究,提高财务以及境外公司相关业务执行人员关于外汇汇率波
动的风险意识;
(3)财务部与主要合作银行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提前沟通、策划应对短期
汇率异常波动情况下的外汇管控方案;
(4)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对未来闲置募集资金按法规政策要求实施合
理的现金管理,以对冲部分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境外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公司未来拟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管:
(1)公司将严格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境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及作为实施主
体的子公司及时与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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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内部审计,配合监
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募集资金规范
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对境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设立专项台账,严格按照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支付募集资金,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
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3)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制
度要求,定期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4)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公司定期编制半年度、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
鉴证报告;
(5)保荐人充分发挥持续督导职能,通过定期实地查看境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推进情况、查验境外资金支付对应的合同、发票等单据附件、调取境
外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等方式,持续督导发行人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综上,发行人于境外银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可满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
(四)结合境外市场需求、行业政策、贸易保护、汇率影响、法律法规等,
说明发行人开展相关业务的风险
公司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包括境外市场、行业政
策、贸易保护、汇率、法律法规等方面。
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下游主要对应境外家用电器、工业、运动健康市
场。
(1)家用电器全球市场空间稳定,为境外募投项目业务奠定需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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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类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空调、冰箱、洗
衣机、小家电等产品,具体应用场景包括空调扫风、排水系统,洗衣机排水、加
液系统,冰箱循环系统、冰水系统、洗碗机、油烟机、净水器、咖啡机等小家电
产品的循环、分排水、换气、温控等。
从全球家电市场来看,根据 Statista 数据,随着家电智能化技术水平的持续
进步以及消费者对生活质量标准的提升,近年来全球家电市场零售额呈现良好增
长趋势,2024 年全球家电市场(主要家电及小家电)零售额达 6,708.30 亿美元,
预计 2030 年增长至 8,871.50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4.77%。家用电器市场作
为微特电机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其自身市场的平稳发展为相关领域微特电机应
用奠定良好的下游需求空间。与此同时,随着消费者对家电智能化要求的持续提
升,家用电器对微型化、能效等级优、低噪音、高可靠性的微特电机需求也在同
步增长,根据 VERIFIED MARKET REPORTS 统计,全球家电微型电机市场规模
在 2024 年为 258 亿美元,预计到 2033 年将达到 389 亿美元,未来年均复合增长
率达 4.67%。
(2)全球工业、医疗市场智能化、自动化技术持续渗透,促进相关募投产
品市场转化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力劳动生产的趋势不断推进,
工业自动化市场需求日益增长。根据 Statista 数据分析,全球工业自动化市场 2025
年规模将超 2,600 亿美元。工业用微特电机广泛应用于变速、驱动、调频等方面,
是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设备、工业机器人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工业 4.0
时代的到来,全球工业化、自动化趋势明显,叠加电机技术的不断进步,工业领
域微特电机市场有望持续增长,以满足现代自动化行业不断变化的需求。根据
Global Growth Insights 统计,全球工业电机市场规模 2024 年为 536.12 亿美元,
预计在 2033 年增长到 718.41 亿美元,未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31%,呈现出良
好的发展态势。
全球在经历短期调整后,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重拾增长动力,其中新兴市场的
基层医疗设备普及、发达国家的高端器械升级需求成为主要驱动。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相关研究数据,预计 2025 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达到 6,815.7 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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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预计 2030 年医疗器械市场规模达到 9,554.9 亿美元,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备及器械市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根据 Technavio 分析数据,2023 年到 2028 年,
全球智能运动设备市场规模预计将增长 411.5 亿美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
亿美元,预计到 2030 年将达到 59.32 亿美元,年均复合年增长率为 6.09%。
综上,在智能化技术持续渗透、居民消费理念升级等有利因素影响下,全球
家电、工业、医疗市场空间广阔、良好,为公司境外募投业务发展奠定市场需求
基础。
(3)境外市场相关风险因素
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境外市场存在以下风险因素,从而对本次
海外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1)如未来募投项目对应的境外细分市场出现
宏观经济下行、居民消费能力及理念调整、产品技术更新迭代效率下降等因素,
则境外下游及终端市场将出现增长速度放缓或下降的可能;2)募投项目对应的
海外市场出现技术路径调整或对应客户自身经营策略调整降低其相关产品的产
能,致使对公司募投产品需求下降;3)境外市场参与企业增加或出现其他因素
导致公司海外募投项目目标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则公司在相关市场中获取的业务、
订单将存在减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募投项目市场成果转化产生不利影响。
(1)境外家电、工业行业政策发展情况
从行业政策来看,近年来绿色、节能、环保、安全是全球家电、工业等领域
的核心发展方向,如欧盟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2025 年针对家用洗衣
机等产品发布多项家电性能与安全标准,为产品性能和安全性提供了技术依据;
欧盟 2025 年出台《清洁工业新政》,助力欧洲实现 2050 年脱碳目标。美国能源
部于 2025 年发布《美国工业转型路径:释放美国创新》,针对六大行业提出了清
洁生产等规划转型路径;美国工业技术咨询委员会(ITIAC)在 2025 年提出初
步咨询建议,在减排、提效和工艺优化等方面找出技术空白与推广障碍;美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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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IRS)针对节能家居制定了税务优惠政策。
(2)行业政策相关风险因素
若未来海外募投项目对应的产品市场在消费、技术路径等方面出现重大政策
调整,致使市场消费需求下降或出现募投项目产品无法契合政策变更后的技术路
径的情形,则将对境外募投项目实施与市场成果转化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导
致募投项目实施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1)贸易保护情况
本次海外募投项目产品与市场中存在的贸易保护政策变动主要以美国为主。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经检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相关信息,目前
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国家生产制造的电机及组件出口至美国的关税包括基本
关税与特别关税,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为对等关税政策,以 HTS 编码
西亚、墨西哥的对等关税分别为 20%、19%、25%/0%(如满足 USMCA 美墨加
协议,则适用 9903.01.04 附表,对等关税为 0%)。
(2)贸易保护相关风险因素
未来若国际贸易摩擦范围扩大至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国家及
地区及相关产品业务,一方面将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也对公司境外募投项目的市场与业务开拓产生一定阻碍。
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未来市场销售的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欧元,
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和欧元汇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但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
和欧元汇率持续升值,将可能对公司境外募投项目形成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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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FIND、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取得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商务厅
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根据境外律师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和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本次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污染物较
少,整体污染水平较低,未来项目实施主体将依据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相关
法规政策履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程序,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若未来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发生建设投资、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的
调整,或出现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无法按照实施地所在国家相关政策履行正式
投产前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审批与评估程序,则存在海外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滞后、生产经营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假
设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同行业上市公司
同类产品情况等,说明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结合在马来西
亚、越南、墨西哥实施募投项目的境外实施成本、原材料采购情况、汇率、当
地税收政策、土地租赁等,说明海外生产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考虑前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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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
假设依据和项目效益测算具体过程、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同行业上市公
司同类产品情况等,说明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
(1)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及效益测算过程
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5年项目达到最大产能,项目建设及完全达产后预计产
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A、激光雷达电机
单位价格(元/件) - 180.00 171.00 162.45 154.33
单位成本(元/件) - 140.91 129.44 120.78 113.84
毛利率(%) - 21.72 24.31 25.65 26.23
产量(万件) - 60.00 135.00 225.00 300.00
B、车载热管理微电机
单位价格(元/件) - 138.00 131.10 124.55 118.32
单位成本(元/件) - 108.03 99.23 92.60 87.28
毛利率(%) - 21.72 24.31 25.65 26.23
产量(万件) - 6.80 15.30 25.50 34.00
C、激光振镜模组
单位价格(元/件) - 1,800.00 1,710.00 1,624.50 1,543.28
单位成本(元/件) - 1,337.11 1,225.95 1,142.83 1,076.67
毛利率(%) - 25.72 28.31 29.65 30.23
产量(万件) - 0.60 1.35 2.25 3.00
在效益测算过程中,相关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依据公司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
单的均价进行预计,并执行价格年降政策(产品自第三年开始逐年降低5%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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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三年后单价保持不变),达产产量参考公司现有生产量及未来预计订单情况
估算。其中,公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价范围区间如下:
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价
项目 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价格(元/件)
范围(元/件)
激光雷达电机 154.33-180.00 75.00-296.00
车载热管理微电机 118.32-138.00 138.00
激光振镜模组 1,543.28-1,800.00 1,800.00-2,200.00
上述产品单位成本依据年度成本费用总额除以当年产量计算,项目达产后年
均总成本费用为47,493.19万元,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用、人工成本、折旧摊
销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费用,具体依据如下: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原材料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参
照,结合募投项目产品具体耗用材料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激光雷
达电机产品、车载热管理微电机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58.00%、激光振镜模
组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56.00%
土地使用权按照 50 年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房屋建筑物按照 20
软件按 5 年平均折旧,无残值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其他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测
其他制造费
用
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比例,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及同
行业公司费用率水平,并结合项目预期情况取值,销售费用率取值为
项目,部分管理职能由集团总部统一进行,故此处下调管理费用率),
研发费用率取值为 4.50%(发行人最近三年研发费用率均值为 4.71%)
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按照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加免抵退税不得
免征和抵扣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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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企业所得税按15%(高新技术企业)
计缴。
项目利润测算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营业收入 - 12,818.40 27,399.33 43,382.27 54,950.88
营业成本 30.82 9,991.53 20,647.09 32,108.31 40,349.58
税金及附加 - - 19.42 237.82 301.24
销售费用 - 320.46 684.98 1,084.56 1,373.77
管理费用 - 769.10 1,643.96 2,602.94 3,297.05
研发费用 - 576.83 1,232.97 1,952.20 2,472.79
利润总额 -30.82 1,160.48 3,170.91 5,396.44 7,156.45
所得税 - 174.07 475.64 809.47 1,073.47
净利润 -30.82 986.41 2,695.27 4,586.98 6,082.98
毛利率 / 22.05% 24.64% 25.99% 26.59%
净利润率 / 7.70% 9.84% 10.57% 11.07%
(2)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
公司项目平均毛利率与现有产品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汽车电机及零部件领
域业务综合毛利率
公司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
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
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 26.59%
其中:汽车电机及零部件领
域产品毛利率
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领域
产品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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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激光雷达电机、车载热管理微电机产品在达产后的预测毛利率
与公司现有毛利率差异较小。激光振镜模组产品因尚未大规模量产,故基于谨慎
性原则,预计毛利率略低于现有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领域产品毛利率。
(3)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情况对比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同类产品或其他上市公司
可比业务相关产品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可比公司对应产品或同类业务 对应募投项目产品
同类产品业务毛利率
恒帅股份 汽车电机 36.64%
美湖股份 电机 14.84%
大洋电机 汽车零部件行业类产品 18.01%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
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 26.34%-34.38%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恒帅股份 激光雷达电机、
年产 1,954 万件汽车微电机、清 车载热管理微电机
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 28.45%- 38.68%
发中心扩建项目
年产 560 万台汽车转向及制动
德昌股份 20.87%
系统电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350 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
美湖股份 24.93%
能制造项目
新型汽车部件产业化项目、
德尔股份 22.33%-23.38%
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建设项目
英诺激光 激光模组 34.65%
海创光电 工业激光业务 28.13%
激光振镜模组
金橙子 振镜产品 30.75%
金运激光 振镜系列产品 35.75%
注1:金橙子振镜产品毛利率系来源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开披露信息;
注2:金运激光振镜系列毛利率系来源于《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因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产品的明细型号、性能、应用领域范围均存在一定差
异,故相关毛利率存在一定范围区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位于上述区间内,
具有合理性。
(4)项目效益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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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达产后新增年均营业收入为54,950.88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
得税后)为7.44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中,项目内部收益率
(所得税后)和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项目亦可比。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内部收益率(所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得税后)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
恒帅股份 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 17.90% 7.77 年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
德尔股份 14.17% /
业化项目
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 8.59% 9.75 年
美湖股份
年产 350 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
能制造项目
综上所述,激光项目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假设依据
充分,效益测算过程合理,相关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
较为匹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同类项目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
异,激光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1)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及效益测算过程
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6年项目达到最大产能,项目建设及完全达产后预计产
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T+11
A、空调压缩机电机
单位价格(元/件) - 110.00 104.50 99.28 94.31 94.31
单位成本(元/件) - 91.96 86.27 82.32 78.62 78.45
毛利率(%) - 16.40 17.44 17.08 16.64 16.81
产量(万件) - 60.00 180.00 240.00 285.00 300.00
B、汽车油泵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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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单位价格(元/件) - 90.00 85.50 81.23 77.16 77.16
单位成本(元/件) - 67.88 61.87 58.59 55.23 55.20
毛利率(%) - 24.57 27.64 27.87 28.42 28.46
产量(万件) - 42.00 126.00 168.00 210.00 210.00
C、汽车空调执行器
单位价格(元/件) - 18.00 17.00 16.50 16.00 15.00
单位成本(元/件) - 13.76 13.59 12.45 12.01 11.40
毛利率(%) - 23.57 20.04 24.52 24.92 24.03
产量(万件) - 480.00 960.00 1,920.00 2,400.00 2,400.00
在效益测算过程中,相关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依据公司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
单的均价进行预计,并执行价格年降政策(产品自第三年开始逐年降低5%单价,
执行三年后单价保持不变),达产产量参考公司现有生产量及未来预计订单情况
估算。其中,公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价范围区间如下:
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价格(元/ 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
产品
件) 价范围(元/件)
空调压缩机电机 94.31-110.00 92.00-156.00
汽车油泵电机 77.16-90.00 70.00-90.00
汽车空调执行器 15.00-18.00 8.00-28.21
上述产品单位成本依据年度成本费用总额除以当年产量计算,项目达产后年
均总成本费用为72,138.37万元,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用、人工成本、折旧摊
销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费用,具体依据如下: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原材料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参照,结合募投项目产品具体耗用材料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
空调压缩机电机产品、汽车油泵电机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60.00%、汽
车空调执行器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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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按照 50 年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房屋建筑物按照
率取 5%;软件按 5 年平均折旧,无残值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其他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测算,确定空调压缩机电机产品其他制造费用率为 9.50%、汽车油
泵电机产品其他制造费用率为 5.50%、汽车空调执行器产品其他制
造费用率为 7.50%
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比例,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报表
及同行业公司费用率水平,并结合项目预期情况取值,销售费用率
取值为 2.50%(发行人最近三年销售费用率均值为 2.70%),管理费
该项目为生产型项目,部分管理职能由集团总部统一进行,故此处
下调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取值为 4.50%(发行人最近三年研
发费用率均值为 4.71%)
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按照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加免抵退税不得
免征和抵扣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企业所得税按25%计缴。
项目利润测算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T+11
营业收入 - 19,020.00 45,903.00 69,151.80 81,483.09 80,497.76
营业成本 50.99 14,972.33 36,373.96 53,511.80 62,834.11 62,478.64
税金及附加 - - 182.07 436.45 514.44 507.92
销售费用 - 475.50 1,147.58 1,728.80 2,037.08 2,012.44
管理费用 - 951.00 2,295.15 3,457.59 4,074.15 4,024.89
研发费用 - 855.90 2,065.64 3,111.83 3,666.74 3,622.40
利润总额 -50.99 1,765.27 3,838.60 6,905.33 8,356.57 7,851.47
所得税 - 428.57 959.65 1,726.33 2,089.14 1,962.87
净利润 -50.99 1,336.70 2,878.95 5,179.00 6,267.43 5,888.60
毛利率 / 21.28% 20.76% 22.62% 22.8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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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净利润率 / 7.03% 6.27% 7.49% 7.69% 7.32%
(2)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
公司项目平均毛利率与现有产品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汽车电机及
零部件领域业务 19.92% 23.37% 26.23% 27.01%
综合毛利率
项目达产后综合
毛利率(即汽车
电机及零部件领
域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机及零部件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呈现一定下滑,基于谨
慎性原则,汽车项目产品在达产后的预测毛利率处于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区间内,
与现有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
(3)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情况对比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同类产品或其他上市公司
可比业务相关产品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可比公司对应产品或同类业务
同类产品业务毛利率
汽车电机 36.64%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
恒帅股份 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1,954 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
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新型汽车部件产业化项目、
德尔股份 22.33%-23.38%
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建设项目
文昌科技 汽车空调压缩机零部件 24.14%
众捷汽车 空调热交换器及管路系统零部件 25.71%
上海汽配 汽车热管理系统产品 21.34%
因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产品的明细型号、性能、应用领域范围与公司募投项
目产品存在一定差异,故相关毛利率存在一定范围区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
率位于上述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4)项目效益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项目达产后新增年均营业收入为80,497.76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
得税后)为8.30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中,项目内部收益率
(所得税后)和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可比或更为
谨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内部收益率(所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得税后)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
地项目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
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 17.90% 7.77 年
恒帅股份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1,954 万件汽车微电机、
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 33.05% 5.33 年
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汽车电子(智能电控系统)产
德尔股份 14.17% /
业化项目
综上所述,汽车项目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假设依据
充分,效益测算过程合理,相关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
较为匹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同类项目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
异,汽车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1)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5年项目达到最大产能,项目建设及完全达产后预计产
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A、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小家电
小家电-洗碗机循环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单位价格(元/件) - 65.00 65.00 65.00 65.00
单位成本(元/件) - 62.10 50.74 49.09 48.39
毛利率(%) - 4.46 21.94 24.48 25.56
产量(万件) - 10.00 50.00 80.00 100.00
小家电-洗碗机排水泵
单位价格(元/件) - 18.00 18.00 18.00 18.00
单位成本(元/件) - 17.20 14.05 13.59 13.40
毛利率(%) - 4.46 21.94 24.48 25.56
产量(万件) - 10.00 50.00 80.00 100.00
小家电-空气源水泵
单位价格(元/件) -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单位成本(元/件) - 191.09 156.13 151.05 148.88
毛利率(%) - 4.46 21.94 24.48 25.56
产量(万件) - 2.00 10.00 16.00 20.00
B、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冰箱
冰箱-冰箱风机
单位价格(元/件) - 25.00 25.00 25.00 25.00
单位成本(元/件) - 22.39 18.02 17.38 17.11
毛利率(%) - 10.46 27.94 30.48 31.56
产量(万件) - 20.00 100.00 160.00 200.00
冰箱-冰箱碎冰机电机
单位价格(元/件) - 50.00 50.00 50.00 50.00
单位成本(元/件) - 44.77 36.03 34.76 34.22
毛利率(%) - 10.46 27.94 30.48 31.56
产量(万件) - 8.00 40.00 64.00 80.00
C、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
单位价格(元/件) -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单位成本(元/件) - 372.17 302.26 292.09 287.76
毛利率(%) - 6.96 24.44 26.98 28.0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产量(万件) - 2.00 10.00 16.00 20.00
①单位价格假设
在效益测算过程中,相关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依据公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
手订单的均价进行预计,达产产量参考公司现有生产量及未来预计订单情况估算。
其中,公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价范围区间如下:
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价格 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
项目
(元/件) 单价范围(元/件)
小家电-洗碗机循环泵 65.00 64.65-70.92
小家电-洗碗机排水泵 18.00 19.36
小家电-空气源水泵 200.00 173.75-252.00
冰箱-冰箱风机 25.00 25.86-30.39
冰箱-冰箱碎冰机电机 50.00 51.55-51.83
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 400.00 307.00-660.00
②成本费用
上述产品单位成本依据年度成本费用总额除以当年产量计算,项目达产后年
均总成本费用为22,975.24万元,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用、人工成本、折旧摊
销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费用,具体依据如下: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原材料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参
照,结合募投项目产品具体耗用材料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家用电
件—冰箱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54.00%、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储能产品
原材料费率为 60.00%
土地使用权按照 50 年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房屋建筑物按照 20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其他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作
为参考,并结合海外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小
他制造费用率为 4.00%、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储能产品其他制造费用
率为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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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行业公司费用率水平,并结合项目预期情况取值。因海外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为生产项目,整体费用率较低,故销售费用率取值为 2.50%(发行
人最近三年销售费用率均值为 2.70%),管理费用率取值为 4.00%(发
行人最近三年管理费用率均值为 8.84%,考虑该项目为生产型项目,部
分管理职能由集团总部统一进行,故此处下调管理费用率)
③相关税费
项目为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涉及国内税金及附加,相关税费仅包括企
业所得税,马来西亚雷利所得税按24%计缴。
④效益测算
项目利润测算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营业收入 - 2,930.00 14,650.00 23,440.00 29,300.00
营业成本 44.44 2,725.40 11,066.38 17,110.63 21,070.74
税金及附加 - - - - -
销售费用 - 73.25 366.25 586.00 732.50
管理费用 - 117.20 586.00 937.60 1,172.00
研发费用 - - - - -
利润总额 -44.44 14.15 2,631.37 4,805.77 6,324.76
所得税 - - 631.53 1,153.38 1,517.94
净利润 -44.44 14.15 1,999.84 3,652.39 4,806.81
毛利率 / 6.98% 24.46% 27.00% 28.09%
净利润率 / 0.48% 13.65% 15.58% 16.41%
项目平均毛利率与现有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
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
公司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
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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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
其中:家用电器电机及组
件领域产品毛利率
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领域
产品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小家电及冰箱产品在达产后的预测毛利
率与公司现有毛利率差异较小。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储能产品因整体业务处于
初期,规模较小,故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毛利率略低于现有工业控制电机及组
件领域产品毛利率。
(2)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5年项目达到最大产能,项目建设及完全达产后预计产
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A、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冰箱
单位价格(元/件) 28.00 27.44 26.07 24.76 24.76
单位成本(元/件) 18.09 19.31 18.41 17.33 17.30
毛利率(%) 35.39 29.63 29.37 30.02 30.13
产量(万件) 100.40 200.80 326.30 502.00 502.00
B、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洗衣机
单位价格(元/件) 25.00 24.50 23.28 22.11 22.11
单位成本(元/件) 17.90 18.96 18.07 17.02 17.00
毛利率(%) 28.39 22.63 22.37 23.02 23.13
产量(万件) 8.40 16.80 27.30 42.00 42.00
C、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小家电
单位价格(元/件) 70.00 68.60 65.17 61.91 61.91
单位成本(元/件) 55.03 57.88 55.15 51.99 51.92
毛利率(%) 21.39 15.63 15.37 16.0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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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万件) 30.60 61.20 99.45 153.00 153.00
D、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
单位价格(元/件) 323.00 316.54 300.71 285.68 285.68
单位成本(元/件) 240.98 254.41 242.47 228.49 228.17
毛利率(%) 25.39 19.63 19.37 20.02 20.13
产量(万件) 1.80 3.60 5.85 9.00 9.00
E、运动健康领域电机及组件
单位价格(元/件) 137.00 134.26 127.55 121.17 121.17
单位成本(元/件) 111.12 116.64 111.13 104.79 104.65
毛利率(%) 18.89 13.13 12.87 13.52 13.63
产量(万件) 0.55 1.10 1.79 2.75 2.75
①单位价格假设
上述产品单价依据公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均价进行预计,并参
照执行价格年降政策(产品自第二年开始执行降低2%-5%单价,执行三年后单价
保持不变),达产产量参考公司现有生产量及未来预计订单情况估算。其中,公
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价范围区间如下:
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价格(元/ 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
项目
件) 单价范围(元/件)
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冰箱 24.76-28.00 25.00-178.00
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洗衣机 22.11-25.00 25.00
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小家电 61.91-70.00 32.02-182.25
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 285.68-323.00 220.10-959.07
运动健康领域电机及组件 121.17-137.00 67.59-244.60
②成本费用
上述产品单位成本依据年度成本费用总额除以当年产量计算,项目达产后年
均总成本费用为21,358.70万元,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用、人工成本、折旧摊
销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费用,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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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原材料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参
照,结合募投项目产品具体耗用材料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家用电
器电机及组件-冰箱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50.00%、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
洗衣机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55.00%、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小家电产品原
材料费率为 62.00%、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55.00%、
运动健康领域电机及组件原材料费率为 62.00%
土地使用权按照 50 年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房屋建筑物按照 20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其他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作
为参考,并结合海外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冰
箱产品其他制造费用率为 3.00%、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洗衣机产品其他
制造费用率为 5.00%、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小家电产品其他制造费用率
为 5.00%、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产品其他制造费用率为 8.00%、运动健
康领域电机及组件其他制造费用率为 7.50%
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比例,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及同
行业公司费用率水平,并结合项目预期情况取值。因海外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为生产项目,整体费用率较低,故销售费用率取值为 2.50%(发行
人最近三年销售费用率均值为 2.70%),管理费用率取值为 4.00%(发
行人最近三年管理费用率均值为 8.84%,考虑该项目为生产型项目,部
分管理职能由集团总部统一进行,故此处下调管理费用率)
③相关税费
项目为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涉及国内税金及附加,相关税费仅包括企
业所得税,越南雷利所得税按20%计缴。
④效益测算
项目利润测算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营业收入 5,819.95 11,407.10 17,609.72 25,737.28 25,737.28
营业成本 4,145.33 8,782.42 13,603.19 19,714.58 19,685.78
税金及附加 - - - - -
销售费用 145.50 285.18 440.24 643.43 643.43
管理费用 232.80 456.28 704.39 1,029.49 1,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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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研发费用 - - - - -
利润总额 1,296.32 1,883.22 2,861.90 4,349.78 4,378.58
所得税 259.26 376.64 572.38 869.96 875.72
净利润 1,037.06 1,506.58 2,289.52 3,479.82 3,502.86
毛利率 28.77% 23.01% 22.75% 23.40% 23.51%
净利润率 17.82% 13.21% 13.00% 13.52% 13.61%
项目平均毛利率与现有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
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
公司医疗及运动健康电机
及组件领域-跑步机业务综 14.24% 13.89% 23.25% 16.76%
合毛利率
公司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
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
产后综合毛利率
其中:家用电器电机及组
件领域产品毛利率
医疗及运动健康电机及组
件领域产品毛利率
工业控制电机及组件领域
业务产品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领域产品及医疗及运动健康电机及组件领
域产品在达产后的预测毛利率与公司现有毛利率差异较小。而工业控制电机及组
件领域产品因整体业务处于初期,故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毛利率低于现有工业
控制电机及组件领域产品毛利率。
(3)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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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5年项目达到最大产能,项目建设及完全达产后预计产
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冰箱注塑组件
单位价格(元/件) 83.00 83.00 78.85 74.91 71.16
单位成本(元/件) 92.50 80.83 73.32 67.46 63.00
毛利率(%) -4.95 9.12 13.51 16.44 17.97
产量(万件) 40.00 120.00 200.00 340.00 400.00
①单位价格假设
在效益测算过程中,相关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依据公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
手订单的均价进行预计,并执行价格年降政策(产品自第三年开始逐年降低5%
单价,执行三年后单价保持不变),达产产量参考公司现有生产量及未来预计订
单情况估算。其中,公司当前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价范围区间如下:
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价格 现有同类产品或在手订单的单价范围
项目
(元/件) (元/件)
冰箱注塑组件 71.16-83.00 28.00-161.29
②成本费用
上述产品单位成本依据年度成本费用总额除以当年产量计算,项目达产后年
均总成本费用为25,200.26万元,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用、人工成本、折旧摊
销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费用,具体依据如下:
序号 项目 计算依据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原材料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箱注塑组件产品原材料费率为 60.00%
土地使用权按照 50 年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房屋建筑物按照
取 5%;软件按 5 年平均折旧,无残值
以公司历史同类或相近产品业务的其他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作为参考,并结合海外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冰箱注塑组件产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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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他制造费用率为 6.00%
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比例,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及
同行业公司费用率水平,并结合项目预期情况取值。因海外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为生产项目,整体费用率较低,故销售费用率取值为 2.50%
(发行人最近三年销售费用率均值为 2.70%),管理费用率取值为
型项目,部分管理职能由集团总部统一进行,故此处下调管理费用率)
③相关税费
项目为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涉及国内税金及附加,相关税费仅包括企
业所得税,墨西哥艾德思所得税按30%计缴。
④效益测算
项目利润测算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T+11
营业收入 3,320.00 9,960.00 15,770.00 25,468.55 28,464.85
营业成本 3,484.23 9,051.70 13,638.97 21,281.01 23,350.05
税金及附加 - - - - -
销售费用 83.00 249.00 394.25 636.71 711.62
管理费用 132.80 398.40 630.80 1,018.74 1,138.59
研发费用 - - - - -
利润总额 -380.03 260.90 1,105.98 2,532.09 3,264.59
所得税 - - 331.79 759.63 979.38
净利润 -380.03 260.90 774.19 1,772.46 2,285.21
毛利率 -4.95% 9.12% 13.51% 16.44% 17.97%
净利润率 -11.45% 2.62% 4.91% 6.96% 8.03%
项目平均毛利率与现有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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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家用电器电机及组件
领域业务综合毛利率
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达产后综合毛利率
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冰箱注塑组件,该产品预计毛利率低于家
用电器电机及组件领域产品毛利率,具备谨慎性。
(4)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情况对比
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同类产品或可比业务最近
三年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对应产品或业务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三协电机 综合毛利率 29.12 29.28 22.24
奥立思特 微特电机及组件 22.17 20.80 21.55
星德胜 电机产品 17.03 20.77 19.94
智能家居类产品 17.32 17.30 16.69
科力尔
运动控制类产品 20.00 19.97 17.56
华阳智能 微特电机及组件 16.62 20.81 21.35
祥明智能 综合毛利率 19.17 20.00 20.65
控制电机及其驱动
鸣志电器 38.78 39.40 40.63
系统产品
因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产品的明细型号、性能、应用领域范围均存在一定差
异,故相关毛利率存在一定范围区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位于上述区间内,
具有合理性。
(5)项目效益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和谨慎性
本次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新增年均营业收入为29,300.00万元,
年均净利润4,806.81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82%,投
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7.16年(含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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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新增年均营业收入为25,737.28万元(不含税),
年均净利润3,502.86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1.90%,投
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6.12年(含建设期)。
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新增年均营业收入为28,464.85万元(不含
税),年均净利润2,285.21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63%,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7.15年(含建设期)。
上述项目均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其中,上述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和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可比。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内部收益率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所得税后)
智能电机及组件智造基地扩建项
祥明智能 13.14% 8.81 年
目
三协电机 三协绿色节能智控电机扩产项目 20.05% 6.96 年
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
东贝集团 15.01% 7.53 年
电机项目
综上所述,海外生产项目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等关键参数假设
依据充分,效益测算过程合理,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及变动趋
势较为匹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同类项目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
差异,海外生产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二)结合在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实施募投项目的境外实施成本、原
材料采购情况、汇率、当地税收政策、土地租赁等,说明海外生产项目效益测
算是否考虑前述因素
(1)境外实施成本
项目拟投资21,565.20万元,包含土地购置投资 2,222.00万元、建设投资
以及铺底流动资金2,3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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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募集资金拟投资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额(万元)
总投资金额 21,565.20 100.00% 20,565.20
根据马来西亚雷利签订的土地买卖意向书,本项目拟购置20,234.32平方米的
新增土地用于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租赁情况,相关土地购置价格已考虑汇
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单价(万元/平方米) 土地总价(万元)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7,837.20万元,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等场所相
关的建筑工程费,相关报价已考虑汇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单价
序号 建筑物 项目 总价(万元)
(m2) (元/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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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770 3,966.04 7,837.20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8,256.00万元,软件购置费用为100.00万元,所需费
用根据设备及软件的投资明细并结合历史供应商报价及现行市场价格情况进行
估算,相关报价已考虑汇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硬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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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256.00
软件投资
合计 100.00
预备费是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
用,包括因汇率变动过大所需额外支出的费用,本项目预备费按照建设投资和设
备软件投资之和的一定比例(5%)计算,拟定为8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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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项目流动资金根据企业历史财务报告的资产周转率,参照类似企业的流动
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估算,其中铺底流动资金按照项目生产期所需流动资金测算并
考虑项目整体投资总额拟定为 2,34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340.00 万元,
剩余所需的流动资金由企业通过内部留存收益筹措。
(2)原材料采购情况、汇率
本项目产品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销售均价已包含汇率因素影响,原材
料采购包括境内采购以及项目实施地本地化采购,相关采购报价亦已包含汇率因
素影响。具体单价、成本等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一)/3/(1)马来西亚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3)当地税收政策
依据《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针对公司税,从 2017 纳税年起,
对于在马来西亚成立的中小型居民企业(实收资本不高于 250 万马币,且不属于
拥有超过该限额的公司的企业集团),其取得的首 60 万马币以内的所得可以适
用 18%的税率,并在 2019 年降低至 17%,超过部分适用 24%的税率。
基于谨慎性考虑,本项目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24%进行测算。
(1)境外实施成本
本项目拟在现有土地上实施,故不涉及新增土地投资费用,亦不涉及新增土
地租赁情况。项目拟投资13,901.50万元,包含建设投资4,018.00万元、设备投资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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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金额 13,901.50 100.00% 12,901.50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4,018.00万元,主要为生产组装车间、注塑车间、物料
仓库、冲压车间等场所相关的建筑工程费,单价系根据场所要求功能不同并结合
以往建造装修经验进行合理测算,相关报价已考虑汇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建筑物 项目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合计 16,072.00 2,500.00 4,018.00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8,045.50万元,软件购置费用为224.00万元,所需费
用根据设备及软件的投资明细并结合历史供应商报价及现行市场价格情况进行
估算,相关报价已考虑汇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硬件设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合计 8,045.50
软件投资
合计 224.00
预备费是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
用,包括因汇率变动过大所需额外支出的费用,本项目预备费按照建设投资和设
备软件投资之和的一定比例(5%)计算,拟定为614.00万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项目流动资金根据企业历史财务报告的资产周转率,参照类似企业的流动
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估算,其中铺底流动资金按照项目生产期所需流动资金测算并
考虑项目整体投资总额拟定为 1,000.00 万元,均由自有资金投入。
(2)原材料采购情况、汇率
本项目产品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销售均价已包含汇率因素影响,原材
料采购包括境内采购以及项目实施地本地化采购,相关采购报价亦已包含汇率因
素影响。具体单价、成本等情况本题回复之“二/(一)/3/(2)越南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3)当地税收政策
根据恒元联合法律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越南雷利适用关于出
口加工企业的规定及在工业区投资新项目的规定,根据现行税法,越南雷利需要
缴纳 20%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根据越南北江省各工业区管委会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首次颁发、于
各工业区海关分局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出具编号 256/CCHQBG-TH 关于作为出口
加工企业的非关税区海关检验监管条件合格确认书,越南雷利得以适用关于出口
加工企业的规定及在工业区投资新项目的规定。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越南雷利享
受以下税收优惠:企业豁免企业所得税二年,后续四年应纳税全减半。免税和减
税期限自投资项目取得应纳税收入的第一年算起(仅接受亏损三年,第四年算为
免税的第一年)。出口加工企业开展出口加工活动,免征增值税(适用非关税区
税收政策)。出口加工企业开展出口加工活动,免征出口税、进口税(适用非关
税区税收政策)。
基于谨慎性考虑,本项目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20%进行测算,且不考虑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1)境外实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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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项目拟投资8,494.15万元,包含场地租赁投资512.63万元、装修建设投资
及铺底流动资金1,512.63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额(万元)
总投资金额 8,494.15 100.00% 7,494.15
根据墨西哥艾德思与OMA VYNMSA AERO INDUSTRIAL PARK,S.A.DE
C.V.签订的租赁等相关协议,本项目租赁6,962.13平方米厂房用于项目建设,租
赁单价为736.31元/平方米/年,建设期租赁支出共计512.63万元,相关价格已考虑
汇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期租赁支出合
序号 面积(平方米) 租赁单价(元/平米) 合计(万元)
计(万元)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2,838.42万元,主要为注塑组装车间、仓库及办公等场
所相关的建筑工程费,单价系根据场所要求功能不同并结合以往建造装修经验进
行合理测算,相关报价已考虑汇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建筑物 项目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 总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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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62.13 4,076.94 2,838.42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3,238.47万元,软件购置费用为84.00万元,所需费用
根据设备及软件的投资明细并结合历史供应商报价及现行市场价格情况进行估
算,相关报价已考虑汇率因素计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硬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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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38.47
软件投资
合计 84.00
预备费是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
用,包括因汇率变动过大所需额外支出的费用,本项目预备费按照建设投资和设
备软件投资之和的一定比例(5%)计算,拟定为308.00万元。
本项目流动资金根据企业历史财务报告的资产周转率,参照类似企业的流动
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估算,其中铺底流动资金按照项目生产期所需流动资金测算并
考虑项目整体投资总额拟定为 1,512.6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512.63 万元,
剩余所需的流动资金由企业通过内部留存收益筹措。
(2)原材料采购情况、汇率
本项目产品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销售均价已包含汇率因素影响,原材
料采购包括境内采购以及项目实施地本地化采购,相关采购报价亦已包含汇率因
素影响。具体单价、成本等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一)/3/(3)墨西哥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3)当地税收政策
依据《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墨西哥联邦政府实行的是以所得
税和增值税为双主体的复合型税制结构。目前墨西哥企业税率(企业利润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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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0%,并对农业产品、基本的食品和药品、服务出口、劳务输出等项目免征增
值税。
本项目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30%进行测算,符合项目实施地税收政策。
上述项目具体效益测算过程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一)/3.海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相关测算过程已充分考虑前述因素。
综上所述,本次海外生产项目效益测算均已结合在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
实施募投项目的境外实施成本、原材料采购情况、汇率、当地税收政策、土地租
赁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三、截至目前,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环评批复、对外投资
备案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和用地所属权证取得审批进展和后续时间
安排,是否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若相关用地未能取得发行人的替代措施;海
外生产项目是否已完成所需的境内外全部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具体安排和计划;上述事项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和用地所属权证取得审批进展和后续时间安
排,是否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若相关用地未能取得发行人的替代措施
本次发行之募投项目包括“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
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
“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机器人运控组件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发行募投项
目均已履行了境内项目备案或企业境外投资商务、发改备案程序,募投项目环评
批复及募投项目用地取得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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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
境内环评批复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目用地 募投用地进展
序进展
情况
智能感知激光雷 2025 年 9 月 1 日睿驰同利与嘉善县人 完成建设项目环境
达与车载热管理 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框 影响报告表编制工
新购置募
微电机、激光装备 睿驰同利 架协议书》,拟于 2025 年 12 月启动 作并启动审核,预
投用地
振镜系统生产建 招拍挂程序,后续需履行缴纳土地出 计 2026 年 1 季度前
设项目 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等程序 取得环评批复
已于 2025 年 11 月
取得江苏常州经济
江苏世珂、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汽车微电机与组 江苏雷利 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市
新购置募 出具的项目环评批
件生产基地及试 及江苏世 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协
投用地 复(常经发数
验室建设项目 珂 议》,尚未履行招拍挂、缴纳土地出
〔2025〕277 号)、
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等程序
(常经发数〔2025〕
海外生产基地建
- - - -
设项目
AHTV ALLIANCE SDN BHD 就购置
其中:马来西亚生 马来西亚 新购置募 项目用地事项签订《汽车高科技谷项
不适用
产基地建设项目 雷利 投用地 目土地买卖意向书》,拟在后续进一
步磋商购买细节后进行正式购买协议
的签署
租赁方式
已取得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社云中
越南生产基地建 获取土地
越南雷利 工业区 CN-07 号地块(证书编号 不适用
设项目 使用权并
CS00787/Q03、CS02320/Q 03)
自建厂房
已就租赁厂房事项与 OMA VYNMSA
墨西哥生产基地 墨西哥艾
租赁厂房 AERO INDUSTRIAL PARK,S.A.DE 不适用
建设项目 德思
C.V.签署《租赁协议》
已于 2025 年 11 月
取得江苏常州经济
智慧工厂升级改 现自有土 本项目对现有生产工厂进行智慧数字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雷利
造项目 地 化升级改造,不涉及获取土地情况 出具的项目环评批
复(常经发数
〔2025〕276 号)
机器人运控组件 已于 2025 年 11 月
已针对租赁厂房事项签署《产业园租
研发中心建设项 中科灵犀 租赁厂房 取得合肥市生态环
赁合同》
目 境局出具的项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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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批复(环建审
〔2025〕2069 号)
补充流动资金 - - - -
(1)节能审查相关法规政策规定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31 号)第二条、第八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
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
造等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
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
设备未改变的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其
他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本条下
同)10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 10000 吨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除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的,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
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
定。”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 1000 吨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保密事项范围及密级应由具备定密权限的机关、
单位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
编制节能报告。相关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
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苏发改规发〔2023〕8
号)第十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对项目能源利用、节能措施和能效水平等进行分析。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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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
(浙发改能源〔2021〕42 号)第二条规定“年综合
能源消费量 1000 吨标准煤以上不满 5000 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设区
市、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审查,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根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皖发改
环资规〔2025〕4 号)第七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
煤炭消费量不满 1000 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保密事项范围及
密级应由具备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相关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
规范建设,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本次募投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告知承诺表》、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本次境内募投项目
能耗及节能相关情况如下:
年综合能源消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费量(吨标准 相关情况说明
煤)
按规定不涉及强制节能审查,
公司正自主履行节能评估程
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
睿驰同利 921.37 序,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之日,公司正在进行项目节能
报告初稿编制工作
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 完成并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
江苏雷利 91.22
建设项目 目节能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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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并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
江苏世珂 291.01
目节能信息表》
完成并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
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江苏雷利 408.78
目节能信息表》
完成并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
机器人运控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科灵犀 266.72
目节能告知承诺表》
注:综合能源消费量按当量值呈现,最终数据以经审核的节能报告为准。
基于现有能源消耗数据并根据前述规定,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智能感
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汽车微电
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
“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机器人运控
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属于无需强制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
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 921.37
吨标准煤(当量值),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
量不满 1000 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
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
(浙发改能源〔2021〕42 号)等相关法律规
定,
“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属于无需强制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公司正自主履行节能评估程序,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正在进行项目节能报告初稿编制工作。
(2)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
及试验室建设项目”、
“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项目”的能源消耗规模相对较小,属于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 1000 吨的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且均满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
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
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1 号)《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苏发改规发〔2023〕8 号)等相关法律规定,
“汽车微电机
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
“智慧工厂升级改造项目”均属于无需办理
节能审查的项目。公司已针对该募投项目完成并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
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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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告知承诺表》,“机器人运控组件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能源消耗规模相对较小,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
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 1000 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据《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1 号)《安徽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5〕4
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机器人运控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无需办理节能
审查的项目。公司已针对该募投项目完成并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告知承
诺表》。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中,“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分别在马
来西亚、墨西哥和越南,无需依据我国法规办理节能审查。“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本次发行中“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
产建设项目”、
“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
“马来西亚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拟通过购置新募投用地的方式开展。
(1)就“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
建设项目”,2025 年 9 月 1 日睿驰同利与嘉善县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签订《投
资框架协议书》,相关土地购置拟于 2025 年 12 月启动招拍挂程序,尚需履行缴
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等程序。
经对公司相关人员访谈及发行人确认,若未能取得目标用地,发行人将考察
实施地点周围地块,并将尽快选取附近其他可用地块开展本募投项目。若未能取
得目标用地,发行人可选择其他地块开展本募投项目。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罗星
街道办事处就该土地事项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本办事处将积极推进睿驰同
利取得意向用地,目前的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
律法规及城市规划,预计意向用地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睿驰同利届时未取
得该意向用地,本办事处将在管辖范围内积极协调其他可用地块供给睿驰同利,
以便睿驰同利顺利取得符合项目推进需要的土地以实施该建设项目,避免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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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就“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2025 年 9 月 1
日江苏雷利、江苏世珂、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
事处签订《投资协议》,相关土地购置尚需履行招拍挂、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
土地使用权等程序。
经对公司相关人员访谈及发行人确认,若未能取得目标用地,将考察实施地
点周围地块,并将尽快选取附近其他可用地块开展本募投项目。若未能取得目标
用地,发行人可选择其他地块开展本募投项目。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
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于就该土地事项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将积极推
进江苏雷利、江苏世珂电机有限公司取得该意向用地,目前的用地计划、取得土
地的具体安排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市规划,预计意向用地取得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若届时未取得该意向用地,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州市
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将在管辖范围内积极协调其他可用地块以供该项目使用,
以便江苏雷利、江苏世珂电机有限公司顺利取得符合项目推进需要的土地以实施
该建设项目,尽最大可能避免对项目整体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就“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5 年 8 月 12 日,马来西亚雷利
与 AHTV ALLIANCE SDN BHD 就拟购置项目用地事项签订《汽车高科技谷项目
土地买卖意向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马来西亚雷利尚未取得募投
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经对公司相关人员访谈及马来西亚雷利确认“预计本募投项目用地的相关权
证办理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届时未取得该意向用地,鉴于马来西亚土地市
场供应良好,土地可替代性较强,本企业将及时、积极推进替代性募投用地方案,
避免因募投用地事项对项目整体进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发行中拟新购置的募投用地,相关用地可替代性较强,若未能取
得,发行人可通过更换募投用地实施该募投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之实施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或障碍。
(二)海外生产项目是否已完成所需的境内外全部主管部门审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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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等程序,具体安排和计划;上述事项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会对募
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程序,具体安排和计划
(1)境内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
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
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
行备案管理。”
“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
合国制裁的国家。”
“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
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经核查,发行人本
次海外生产项目不涉及投资敏感国家和地区,亦不涉及敏感行业,需由商务主管
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核准管理的
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
“本办法所称
敏感类项目包括:①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②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本办
法所称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①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②发生战争、内乱
的国家和地区;③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
投资的国家和地区;④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本办法所称敏感行业包括:①武器
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②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③新闻传媒;④根据我国法律法
革委发布。”
“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
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经核查,
发行人本次海外生产项目不涉及直接或通过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敏感类项目,需
由发改与改革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2)海外生产项目境内核准、备案与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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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中海外生产项目履
行的境内审批、备案、核准程序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备案
江苏省商务厅于 2025 年 10 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 马来西亚雷 22 日核发商境外投资证第 2025 年 10 月 28 日核发常发改
设项目 利 N3200202501540 号《企业境 外资备〔2025〕123 号《境外投
外投资证书》 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江苏省商务厅于 2025 年 10 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22 日核发商境外投资证第 2025 年 10 月 28 日核发常发改
越南雷利
目 N3200202501539 号《企业境 外资备〔2025〕122 号《境外投
外投资证书》 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江苏省商务厅于 2025 年 10 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 墨西哥艾德 22 日核发商境外投资证第 2025 年 10 月 28 日核发常发改
项目 思 N3200202501541 号《企业境 外资备〔2025〕124 号《境外投
外投资证书》 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综上,本次海外生产项目已按法规政策相关规定履行完成境内项目核准、备
案与审批程序。
(3)海外生产项目境外核准、备案与审批程序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马来西亚雷利。经访谈公司相关项目
负责人,并根据公司相关主体的书面确认,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需
履行的当地境外主管部门主要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如下:
①项目立项
发行人已根据马来西亚当地法规完成马来西亚雷利的注册。马来西亚雷利已
于 2025 年 10 月 2 日取得《临时营业执照》
(有效期自 2025 年 10 月 2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并拟于后续推进正式营业执照的办理。
②项目环评
经马来西亚雷利书面确认,根据马来西亚当地法规,投资项目应当履行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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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评估(以下简称“PAT”)程序,项目对应州环境部门根据 PAT 评估情况,
基于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情况可要求进一步履行环境影响评估(EIA)程序。马
来西亚雷利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整体污染水平较小,通
常无需履行进一步的 EIA 程序。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环评手续尚未
开展,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越南雷利。经访谈公司主管人员,并根据
公司相关主体的书面确认,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需履行的当地境外主管
部门主要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如下:
①项目立项
根据越南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根据越南当地法规完成越南雷利的注册,越
南雷利已按照当地法规取得投资登记证、企业登记证。
②项目环评
根据越南法律意见书及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越南雷利已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现有生产业务的环保许可证,并按照环保
许可证的要求实施了环保措施。若越南雷利在现有业务领域上扩大生产,开展募
投项目,符合越南当地的政策要求,但需根据越南相关政策要求,在环保方面需
重新办理环保许可证。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环保许可证尚未进行重新
办理,鉴于越南雷利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整体污染水平
较低,整体环保程序之实施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墨西哥艾德思。经访谈公司相关项目负
责人,并根据公司相关主体的书面确认,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需履行
的当地境外主管部门主要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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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立项
发行人已根据墨西哥当地法规完成墨西哥艾德思的注册。
②项目环评
根据墨西哥法律意见书,在墨西哥现行法律框架下,所有类型的建设工程都
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估程序(以下简称“EIA 评估”)并向墨西哥环境和自然资源
部提交报告。墨西哥艾德思后续开展募投项目,尚需履行 EIA 评估工作。根据
对环境影响的控制和项目拟开发地区的规模,墨西哥 EIA 评估主要包括预防性
报告、特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种类型。根据墨西哥艾
德思的经营情况,墨西哥艾德思需要进行适当环境评估并提交预防性报告,不属
于需要出具特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范围,墨西哥
艾德思预防性报告编制不存在重大挑战或障碍。
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主体的书面确认及相关资料、境外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发
行人本次发行海外生产项目已履行完毕相应的境内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境外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主要为项目立项及项目环评程序,发行人已完
成海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之设立,并依法取得目前开展经营的必要资质。鉴于相
关募投项目之整体污染较低,后续通过当地之项目环评程序通常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海外生产项目程序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募投
项目之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说明研发中心项目由多个主体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项目投资是否能
单独、准确核算;激光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汽车项目的出资方式及对应的增
资价格或借款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率等),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
资或者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是否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是
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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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研发中心项目由多个主体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项目投资是否
能单独、准确核算
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中科灵犀,不存在由多个主体共同实施的情况。
中科灵犀主营业务为具身智能产品的关节模组,驱动机构等软硬件产品的设计、
研发、生产、销售,其利用公司核心零部件产业资源赋能,并旨在通过本次募投
研发中心项目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连杆式、绳驱式、软体式三种技术
路线灵巧手的研发工作,完善产品技术储备。因此,研发中心项目由中科灵犀实
施具有合理性。
此外,针对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编制了单独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列明了其建
设内容、投资构成、设备清单等内容,并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做到专款专
用。在实施研发中心项目时,公司将为研发中心项目单独编制投资支出台账,同
时在财务账套设立子科目,归集核算其投资情况。因此项目投资能够单独、准确
核算。
(二)激光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汽车项目的出资方式及对应的增资价格
或借款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率等),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
者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的资金投入是否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是否存
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中,“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
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系通过发行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睿驰同利开展,“机器
人运控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通过发行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中科灵犀开展,
“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系通过发行人及其非全资控股
子公司江苏世珂开展,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相关项目之主要情况如下:
经发行人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之书面确认,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江苏雷利将采用增资、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将相应募集资金投入到该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若采用增资形式,江苏雷利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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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该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届时最近一期经审计或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依据对
其进行增资。若采用提供借款形式,该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需向江苏雷利支付借款
利息,具体借款金额和利率由江苏雷利与该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
款利率将结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江苏雷利综合资金成本等因素并基于保护江苏
雷利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确定。该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不会针对实施
该募投项目事项增加投资,即不会向该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或提供
借款。
(1)以睿驰同利为实施主体的“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
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智能感知激光雷达与车载热管理微电机、激光装备振镜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由睿驰同利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总投资 22,887.5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1,887.50
万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江苏雷利持有睿驰同利 80%的股权,睿驰
同利少数股东为赵晋烨、嘉善思凯睿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
有睿驰同利 10%的股权。
鉴于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作为睿驰同利的少数股东,赵晋烨与嘉善思凯睿
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若提供同比例增资或借款,将面临较大资金投
入。基于股东自身资金能力及投资安排考量,并考虑投资项目实施的便利性,经
与实施主体少数股东协商确认,由发行人采用借款或增资等方式向实施主体提供
相应项目实施资金,睿驰同利其他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借款。前述出资
安排具有合理性。
(2)以中科灵犀为实施主体的“机器人运控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机器人运控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中科灵犀作为实施主体,计划总投
资额为 6,649.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649.00 万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江苏雷利持有中科灵犀 48.4211%的股权,中科灵犀少数股东为合肥九灵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文伟、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伍
健,其中合肥九灵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中科灵犀 27.719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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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伟持有中科灵犀 15.7895%的股权,鼎智科技持有中科灵犀 5.2632%的股权,
伍健持有中科灵犀 2.8070%的股权。
鉴于中科灵犀少数股东中主要为技术创业团队成员,基于项目推进便捷性及
考虑到少数股东的资金情况及投资安排,经与实施主体少数股东协商确认,由发
行人采用借款或增资等方式向实施主体提供相应项目实施资金,中科灵犀其他少
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借款。前述出资安排考虑了少数股东自身资金情况及
投资安排,且有利于江苏雷利对项目实施的整体性把控,具有合理性。
(3)以江苏世珂为实施主体的“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
项目”
“汽车微电机与组件生产基地及试验室建设项目”由江苏雷利与江苏世珂为
实施主体,计划总投资额为 28,709.4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7,709.45 万元。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江苏雷利持有江苏世珂 59.0910%的股权,江苏世
珂少数股东为聂颢、王井修、宁波精弘瑞自动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慧敏,
其中聂颢持有江苏世珂 17.9090%的股权,王井修持有江苏世珂 15.9550%的股权,
宁波精弘瑞自动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苏世珂 4.0910%的股权,张慧敏
持有江苏世珂 2.9540%的股权。
鉴于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作为江苏世珂的少数股东,若提供同比例增资或
借款,将面临较大资金投入。鉴于江苏世珂少数股东主要为江苏世珂原始创业团
队和持股平台,基于股东自身资金能力及投资安排考量,并考虑投资项目实施的
便利性,经与实施主体少数股东协商确认,由发行人采用借款或增资等方式向实
施主体提供相应项目实施资金,江苏世珂其他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借款。
前述出资安排考虑了少数股东自身资金情况,且有利于江苏雷利对项目实施的整
体性把控,具有合理性。
情形
(1)发行人能够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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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驰同利、中科灵犀、江苏世珂系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发行
人持有睿驰同利 80.0000%股权,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科灵犀 53.6843%的股权,持
有江苏世珂 59.0910%的股权,拥有对睿驰同利、中科灵犀、江苏世珂的控制权,
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的实施开展情况及具体安排予以有效控制。
(2)发行人资金投入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经发行人及睿驰同利、中科灵犀、睿驰同利少数股东书面确认,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江苏雷利将采用增资、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将相
应募集资金投入到该非全资控股实施主体。若采用增资形式,江苏雷利将以该非
全资控股实施主体届时最近一期经审计或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依据对其进
行增资。若采用提供借款形式,该非全资控股实施主体需向江苏雷利支付借款利
息,具体借款金额和利率由江苏雷利与该非全资控股实施主体另行协商确定,借
款利率将结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江苏雷利综合资金成本等因素并基于保护江苏
雷利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确定。前述出资安排充分体现了保护发行人利益的
原则,相关增资定价、价款利息等安排具有公允性。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无偿或以明显偏低的成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资金
发行人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资项
目变更、管理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及投入该非全资
控股实施主体后,发行人将监督该非全资控股实施主体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障
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述项目均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及实施必要性。发行人作为前述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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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和/或实施主体的控股股东,项目未来预期经济效益有效保障了上市公司的
未来利益。
五、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哥艾德思的法律意见书及公司出具的确认函资料;检索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
施所在国家的人员、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资料,检索海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下游市场、行业政策、贸易保护、结算币种汇率、法律法规相关资料;查
阅公司制定的资产、存货、资金、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制度情况;访谈财务部门资
金管理相关负责人,了解境外资金管控情况;访谈境外募投项目负责人,了解海
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各子项目的投资背景与考虑因素、现有境外业务的管控措施
与效果情况。
可行性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查阅境外项目相关土地购置/租
赁合同、工程建设报价单、设备及软件购置单、境外法律意见书等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与核准相关资料,针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与环评批复的目前进展、
后续时间计划访谈相关业务负责人;检索节能评价相关法律政策及制度文件,结
合发行人募投项目综合能耗情况,核查分析本次境内募投项目的节能评价审查程
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少数股东针对本次募投
项目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合理性、核算的准确性,了
解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者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确认发行人的资金投入
与其权利义务的匹配性,分析是否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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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及发展战略,具备合理性,针对海外建厂已建立相应管控措施,项目实施具
备可行性;发行人募投项目存在境外资金使用情况,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完全
达产后通过项目盈利积累维持运营,原则上无需持续新增外汇投入结算;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未针对海外募投项目设置套期保值措施,已建立
相应管控措施对存放境外的募集资金进行监管,能够满足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海外募投项目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
充分,效益测算过程合理,相关产品毛利率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及变动趋势差
异可合理解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效益测
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本次海外生产项目效益测算已结合在马来西亚、越南、
墨西哥实施募投项目的境外实施成本、原材料采购情况、汇率、当地税收政策、
土地租赁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后续计划安排,预计取得募投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障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现有资料,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强制办理节能审查意见;发行
人募投用地无法取得的风险较低,已形成替代性措施;海外项目已履行境内主管
部门必要的审批与核准程序,根据境外实施地所在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生产
前的审批流程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况,项目投资能够单独、准确核算。本次激光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汽车项目实
施主体的少数股东不进行同比例增资或者借款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的资金投入与
其权利义务相匹配,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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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 丽
经办律师:
胡 璿
经办律师:
初瑞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