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科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科创新材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44 号”文《关于同意洛阳科
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洛阳科
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方式,发行价
格为 4.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3,483,836.09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13,796,55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 105,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6,075,471.70 元后,以及其他发行费
用 2,444,142.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80,386.09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二)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7,280,386.09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55,144,622.18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1,477,879.29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33,666,742.89
减:手续费 1,733.92
加: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1,926,323.67
加:存款利息收入 2,320,122.96
募集资金余额 46,380,476.62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减:现金管理金额 0.00
二、截止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1 2
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
年产 1.6 万吨冶炼洁 合计
募集资金用途 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
净钢用功能复合材料
线
项目投资总额 120,000,000.00 131,980,000.00 251,980,000.00
募集资金原计划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总额 25,608,108.41 73,673,735.21 99,281,843.62
(1)
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3)= 100.00% 40.09% -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已完成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使用状态日期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降低募投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募投项目名称
用状态的日期 用状态的日期
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
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募投项目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包括年产
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匣体生产线。为适应市场需求并控制风险,项目采用分期
实施的策略。目前,年产 4000 吨坩埚生产线作为第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这
部分产能对应已相对明确的市场需求,是项目当前推进的重点。而年产 2000 吨
匣体生产线(第二期)的建设进度,则因产品市场原因暂缓。具体来说,下游客
户对该产品的批量采购需求尚未完全释放,且市场总体容量仍存在不确定性。为
保持技术衔接并响应潜在机会,项目方并未完全停止该产品线的投入,而是采取
了购置试验设备、建立小试产线的灵活方式,以维持产品研发、样品试制和客户
验证的能力,为未来市场条件成熟时的快速启动做好准备。
为最大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
没有采用“一次性投入、全面铺开”的建设思路,而是采用了更为稳健的“先验
证、后扩产”的分阶段策略。即先期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将产品投入目标市场进
行充分验证,根据真实的市场反馈、客户接受度及订单情况,再科学决策后续产
能的释放节奏与建设规模。此策略能有效避免因市场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的产能闲
置与投资损失,是公司对股东资金高度负责的体现,但客观上需要更长的市场观
察与验证周期。
为确保本项目的长期竞争力,公司在关键工艺设备的选型上坚持高标准。部
分核心设备因技术复杂度高、定制化要求强,其技术论证、商务谈判与制造交付
周期较长。公司秉承“质量优先”的原则,不因追赶建设进度而降低设备的技术
标准。这一基于长远发展考量的战略决策,虽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建设周期,却
是确保项目在未来数年内保持技术先进性与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投入。
近年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体现了市场对产品的认可
度,也是市场对募投项目产品性能、品质、性价比充分认可后的直接销售反馈。
从初期小范围试用,到 2024 年批量试用,再到 2025 年成为众多客户的选择,产
品已成功突破市场培育期,进入快速放量阶段。面对持续提升的市场接受度,为
把握当前重要发展机遇,公司有必要依据项目规划稳步推进后续建设。
公司管理层已充分关注并评估了募投项目延期可能涉及的潜在风险,主要包
括:市场与下游需求波动风险、技术迭代与产品更新风险、产能消化与市场竞争
风险以及项目投资回报不及预期风险。当前采纳的延期及分阶段建设策略,正是
基于对上述风险的审慎评估和主动管理。该策略旨在通过充分的市场验证和客户
导入,最大程度降低因市场或技术突变带来的投资损失,确保项目投产后能够实
现预期收益。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够保障募集资金使
用的安全与合规。本次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和市场环境作出的审慎调整,募投项
目涉及的核心技术、团队及外部合作均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
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
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
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
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