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倍生物”、“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
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受国际
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
增加,为应对外汇市场变化,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
况,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
约价值(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5,000.00 万美元(或
等值其他货币)。以及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 2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灵活选择安全性高且
兼顾流动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
换、利率互换业务等或者前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及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地锁定汇率、利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
是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
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交易对方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
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汇兑损失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客户违约、回款预算偏差
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
差价的风险或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操作风险: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
成的操作风险。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国际市场
环境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操作策略和操作规模,以最大限度
地避免汇兑损失。选择产品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
公开参考价格、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
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
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
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3)公司将合理安排外汇资产与负债,以保证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
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进而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降低流动性风
险。
(4)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持续跟
踪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该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将选择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
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作为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
易对手,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防
范法律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实际建立在与
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进行的,有利于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
套期保值功能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的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
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定性的目的,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开展远期结
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
准。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且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
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