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5-128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2025 年 10 月对常州宇智峰云航空科技有限公
司投资 100 万元,并及时履行了董事长决定审议程序。因投资方与原股东关
于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理念等存在分歧,经各方协商一致,常州宇智峰云航空
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向各位投资人退还该投资,其中 87.5 万元已退回给公司,
另有 12.5 万元及投资款利息 66.94 元合计 125,066.94 元需等待资产变现支
付。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常州宇智峰云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陆建红
先行支付给公司,陆建红的代付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关联交易的议案》,陆建红、张敏俐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议案经非
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陆建红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大红旗路 6 号新城首府 11 幢 1801 室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关联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代付行为,不存在交易定价。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2025 年 10 月对常州宇智峰云航空科技有限公
司投资 100 万元,并及时履行了董事长决定审议程序。因投资方与原股东关
于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理念等存在分歧,经各方协商一致,常州宇智峰云航空
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向各位投资人退还该投资,其中 87.5 万元已退回给公司,
另有 12.5 万元及投资款利息 66.94 元合计 125,066.94 元需等待资产变现支
付。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常州宇智峰云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陆建红
先行支付给公司,陆建红的代付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
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