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1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普通股 20,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方式,发
行价格为 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6,55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实施 投资总额(调 集资金金额 (%)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主体 整后)(1) (2) (3)=(2)
/(1)
洁净钢用功能复合
材料
源电池材料用碳化
硅复合材料生产线
合计 - - 99,281,843.62 55,144,622.18 -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洛阳科创新材料 招商银行洛阳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合计 - - 46,380,476.62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募投项目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包括年产
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匣体生产线。为适应市场需求并控制风险,项目采用分期
实施的策略。目前,年产 4000 吨坩埚生产线作为第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这
部分产能对应已相对明确的市场需求,是项目当前推进的重点。而年产 2000 吨
匣体生产线(第二期)的建设进度,则因产品市场原因暂缓。具体来说,下游客
户对该产品的批量采购需求尚未完全释放,且市场总体容量仍存在不确定性。为
保持技术衔接并响应潜在机会,项目方并未完全停止该产品线的投入,而是采取
了购置试验设备、建立小试产线的灵活方式,以维持产品研发、样品试制和客户
验证的能力,为未来市场条件成熟时的快速启动做好准备。
为最大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
没有采用“一次性投入、全面铺开”的建设思路,而是采用了更为稳健的“先验
证、后扩产”的分阶段策略。即先期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将产品投入目标市场进
行充分验证,根据真实的市场反馈、客户接受度及订单情况,再科学决策后续产
能的释放节奏与建设规模。此策略能有效避免因市场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的产能闲
置与投资损失,是公司对股东资金高度负责的体现,但客观上需要更长的市场观
察与验证周期。
为确保本项目的长期竞争力,公司在关键工艺设备的选型上坚持高标准。部
分核心设备因技术复杂度高、定制化要求强,其技术论证、商务谈判与制造交付
周期较长。公司秉承“质量优先”的原则,不因追赶建设进度而降低设备的技术
标准。这一基于长远发展考量的战略决策,虽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建设周期,却
是确保项目在未来数年内保持技术先进性与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投入。
近年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体现了市场对产品的认可
度,也是市场对募投项目产品性能、品质、性价比充分认可后的直接销售反馈。
从初期小范围试用,到 2024 年批量试用,再到 2025 年成为众多客户的选择,产
品已成功突破市场培育期,进入快速放量阶段。面对持续提升的市场接受度,为
把握当前重要发展机遇,公司有必要依据项目规划稳步推进后续建设。
公司管理层已充分关注并评估了募投项目延期可能涉及的潜在风险,主要包
括:市场与下游需求波动风险、技术迭代与产品更新风险、产能消化与市场竞争
风险以及项目投资回报不及预期风险。当前采纳的延期及分阶段建设策略,正是
基于对上述风险的审慎评估和主动管理。该策略旨在通过充分的市场验证和客户
导入,最大程度降低因市场或技术突变带来的投资损失,确保项目投产后能够实
现预期收益。
(二) 延期后的计划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拟对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募投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使用状态的日期
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
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
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
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
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最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
次会议决议》
(三)《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