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方
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数字”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2295 号《关于同意南方电网数
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694.75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5.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1,383.15 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4,765.39 万元
后,剩余 266,617.7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41.7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3,841.41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2030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额
先进电力人工智能平台与智慧生产营销应用建设项
目
深圳先进数字能源技术研发基地及技术交付中心建
设项目
小计 255,446.06 255,446.06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66,617.76 万元。因募投项目建
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
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2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产品
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与财务部(运监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相关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
本次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扣除参与现金管理后的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不占用现金管理额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并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随时
取用。
协定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财
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为控制风险,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
不排除该银行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产品的金额、
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
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3.2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的款项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海明 陈春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