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10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参股公司理研华通(唐山)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研华通”)
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理研华通提供借款总额为1,210.59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同一交易类别(即提供借款)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210.59万元。
●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享有理研华通 49%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
事张文勇先生担任理研华通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理研华通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理研华通融资成本,根据理研华通
资金需求情况,持有理研华通 51%股份的股东古河电工金属线缆株式会社和公司
将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为理研华通提供借款。公司拟与合资方同比例为理研华通提
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与理研华通结算资金占用费。本次借款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如理研华通还款则相应释放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理研华
通提供借款累计 1,210.59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易类别(即提供借款)
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1,210.59 万元。其中,理研华通已偿还 1,210.59 万元借
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借款余额为 0.00 元。
本次借款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计划的额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
款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200586926491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文勇
注册资本:382.4892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理研华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82.4892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理研华通 49%股份,享有理研华通 49%股权对
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张文勇先生兼任理研华通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理研华通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指标(万元) 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99.25 5,067.86
净资产总额 2,246.15 2,356.70
负债总额 3,453.10 2,711.16
财务指标(万元) 2024 年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72.98 3,517.91
净利润 42.76 110.55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金;公司向理研华通提供的借款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
借款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四、理研华通其他股东提供借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古河电工金属线缆株式会社持有理研华通 51%的股权,公
司持有理研华通 49%的股权。本次借款事项,上述二位股东将根据各自持股比例
为理研华通提供股东借款。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参股公司理研华通提供股东借款,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
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借款金额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制定的额度上限,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且理研华通的另一股东同比例提供借款,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借款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
率。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理研华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
全。
六、本次借款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理研华通提供借款有利于参股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的开展。同时,本次给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
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
范围内,且理研华通的另一位股东同比例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理研华通提供借款有利于参股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的开展。同时,本次给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
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
范围内,且理研华通的另一位股东同比例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文东、张文勇和张
书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