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5-105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李春安、独立董事王岩、陈克兢、魏兆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
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春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岩女士、陈克兢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将
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公司实际情
况,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公司计划补选两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日昱女士、刘佳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日昱女士、刘佳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独
立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0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
(三)《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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