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8 日上
午 9:15 时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下午 15:00 时。
(三)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 633 号上海肇民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邵雄辉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份总数的 53.413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4 人,代表公司股份 8,125,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57%。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 184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125,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84 人,代表公司股
份 8,125,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57%。
(三)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肖俊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五)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陆曙光律师、邱馨瑶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8,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4,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61%;反对 193,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40%;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2,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8,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35%;反对 19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7%;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7%;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7%;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4,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0%;弃权 14,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9%。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16,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3,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12%;反对 19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弃权 20,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7%。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42,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39,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98%;反对 17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24%;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4,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46%;反对 188,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6%;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4,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46%;反对 190,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2%;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7%;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4,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46%;反对 190,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2%;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7%;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7%;弃权 14,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1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6,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18%;反对 193,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28%;弃权 15,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1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6,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18%;反对 191,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82%;弃权 17,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0%。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0,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1%;反对 19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弃权 16,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19,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6,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18%;反对 194,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7%;弃权 15,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5%。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6,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3,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8%;反对 196,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8%;弃权 6,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6,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7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17%;反对 196,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8%;弃权 6,7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6,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4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17%;反对 19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9%;弃权 8,4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4,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75%;反对 19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9%;弃权 6,3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6,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3,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8%;反对 19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9%;弃权 8,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6,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3,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8%;反对 19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9%;弃权 8,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6,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23,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68%;反对 19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9%;弃权 8,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62,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59,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07%;反对 162,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2%;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21,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8,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98%;反对 194,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39%;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