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丰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丰茂股
份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1-11月关联交易实际
执行情况结合2026年的业务规划,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实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600.00万元。公司
就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静女士、
蒋春雷先生、蒋淞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对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定
关联 截止披露日 2025 年 1-11 月发生
关联交易内 价 2026 年度预计
交易 关联人 已发生金额 金额(不含税,未经
容 原 金额(不含税)
类别 (不含税) 审计)
则
余姚市舜
采购设备、 市
关联 江机械实
配件及维修 场 2,600.00 / 1,856.45
采购 业有限公
服务 价
司
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
金额的关联交易,将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2025 年 1-11 月实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内 定价 2025 年度预计
交易 关联方 际发生金额(不 与预计金额
容 原则 金额(不含税)
类别 含税) 差异
余姚市舜
采购设备、
关联 江机械实 市场
配件及维修 1,856.45 2,000.00 -7.18%
采购 业有限公 价
服务
司
余姚市舜
关联 江机械实 出售商品、 市场
出售 业有限公 设备、配件 价
司
注 1:上述 2025 年 1-11 月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 2:公司在 2025 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未预计向关联方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
限公司出售设备及配件。随着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欧迅传动有限公司与余姚市舜
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2025 年内发生关联出售业务共计 34.72 万元,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交易
金额较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 2025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额总计未超过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
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917.21
净资产 2,795.78
项目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281.62
净利润 807.32
注:上述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王静女士持有舜江实业100.00%股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江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舜江实业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
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
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在同类业务中的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
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
争。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余姚市舜江机械实业有
限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
合理预测,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并遵循客观
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王静女士、蒋春雷先生、蒋淞舟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的经
营与业务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关
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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