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5-054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远海运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
协议》,有效期为 2026-2028 年。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财
务服务协议》,确定 2026-2028 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
交易议案,同意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同意上述协
议项下 2026-2028 年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过程中,马向辉、李满、王威三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依法履
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会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协议的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存款业务 14.31 27.55 27.25 30 基本符合预计
公司根 据资金存 量状况 降
贷款利息费用 0.11 0.25 0.15 1 低整体贷款规模,贷款利息
费用处于较低水平
整体费 率较低且 业务种 类
其他金融服务 0.0114 0.0107 0 0.06 相对有限,其他金融服务费
处于较低水平
(三)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测算依据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展,综合考虑投融资计划及投资收购需
求等因素,预计公司 2026-2028 年银行存款的总体规模及峰值水平将
会进一步上升,新一期协议的存款业务日关联交易额度上调为 100 亿
元。
前次协议约定贷款利息费用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1 亿元,未对贷款
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约定。经综合评估并与财务公司协商,双方
同意将“贷款利息费用”项目调整为“贷款业务”。结合公司未来融资需
求及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存量流动资金贷款置换需求并预留一定
的额度空间,新一期协议的贷款业务日关联交易额度定为 100 亿元。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催生了更多专业化金融服务的需求,财务公
司将为公司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新一期协议的其他金融服务费年
度限额上调为 0.1 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698814339L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95 亿元人民币(含 2,500 万美元外币资本)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 5299 号 8 层
法定代表人 马向辉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
经营范围 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
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元)
(含2,000万美元)
(含250万美元)
(含250万美元)
合计 100 19,500,000,0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人民币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4.58 1,978.50
负债总额 1,917.52 1,733.30
净资产 247.06 245.20
资产负债率 88.59% 87.61%
营业收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净利润 10.45 6.18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类别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
期为 2026-2028 年,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合同主要条
款如下:
(一)合同方
(二)交易额度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金额上限
存款业务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在甲方所存 每日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储的货币资金总余额
贷款业务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为甲方授出 每日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之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
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使用乙方开 每年度 0.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具的银行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
每年度应支付的手续费
(三)服务价格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相关存款服务所使用之利率基准,
不得低于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提供同类存款服务之利率。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相关贷款所使用之利率基准,不得
高于以下各项:
(1)中国人民银行不时规定同类贷款服务的利率上限;
(2)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同类贷款服务所收取的利率。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任何
其他服务之服务费,须根据以下定价原则厘定:
(1)价格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收
费标准;
(2)不得高于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就类似性质服务所收取的费
用;
(3)不得高于甲方向其他中远海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类似服务所
收取的费用。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年来,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帮助公司加强资金监控,提高资金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操
作简便,资金周转效率高。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制定了《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
交易风险处置预案》。财务公司承诺,为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
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
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期间, 公司将根据监管
部门规定,定期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
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
公司本次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与中
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