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防
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
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自贸
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码头)开展了该
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金港码头拟与中港建司签
署《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工程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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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由中港建司提供服务,涉及关
联交易金额为 1,720.47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
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直接控制的
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防
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已
经 8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
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
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
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
累计情况详见“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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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
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
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 50 号泛宇·惠港新城 11 号楼
一、二层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 50 号泛宇·惠港新城 11 号
楼一、二层
主要办公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祥湖路 50 号泛宇·惠港新城
法定代表人:王炼翃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322347772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
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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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港建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10 日,自成立以来一直主营
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中港建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
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4,073.88 97,352.58
负债总额 121,390.40 67,245.18
净资产 32,683.48 30,107.40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727.27 71,943.44
净利润 5,141.29 5,908.16
(四)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间接
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港建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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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金港码头拟与
中港建司签署《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
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包人):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金港码头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
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
包括购买苗种、标志放流、增殖放流及宣传、跟踪检测和效果评
估、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
(三)成交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元整(¥17,204,700.00) 苗种含税价为人民币 13,150,500.00
,其中:
元,税率为 9%。
提供给金港码头审核同意后,金港码头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
值税专用发票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增殖放流实施费签约合
同价 5%的款;每年中港建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增殖放流、提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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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证明材料以及合格的相关报告且经金港码头计量签认后,金
港码头在收到中港建司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0 个工作日
内向中港建司支付已完成工作量 80%的款;增殖放流工作通过渔
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中港建司全部工作完成、双方办理结算且
结算通过审计(如有)后,金港码头在收到中港建司提供的等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20 个工作日内向中港建司支付至合同结算价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
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五)履行期限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
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招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的决策
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
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一)进行此次交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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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2 号、13 号泊位
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加快落实项
目的海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公司特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
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实
现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无持续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财务状况不
产生重大影响。开展渔业资源补偿是泊位工程建设的附带部分,
本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事项对关联方的影响
中港建司作为项目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合同收入,
将会形成其当期利润,交易事项不会给中港建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0,762.85
万元。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
审批权限,审批与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
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 8,718.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交易 定价 审批金
报批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号 类型 方式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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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网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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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0 日 司 劳务 定价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10 日 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13 日 限责任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17 日 有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17 日 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17 日 限公司 劳务 比价
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
月 17 日 劳务 定价
有限公司
月 17 日 劳务 比价
月 21 日 有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22 日 团有限公司 管理 定价
月 22 日 限责任公司 劳务 招标
月 22 日 限公司 劳务 造 比价
月 22 日 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24 日 司 招标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
月 24 日 劳务 招标
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方)
月 24 日 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劳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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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8 日 限责任公司 劳务 招标
月 29 日 团有限公司 转让 定价
月 31 日 限公司 比价
月4日 有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4日 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5日 公司 劳务 比价
月5日 限公司 劳务 比价
月 10 日 限公司 劳务 比价
合计 8,718.82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在充分调查了解关联交易基本
情况,并审阅相关材料后,认为:
生态补偿工作,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实现海洋生
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定价不公允
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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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八、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
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人员已回避表决,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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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合同涉及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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