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与会人员: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
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持股证明、身份
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文
件,并在“股东会会议登记册”上签到。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本次会议召开期间,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
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
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
审议事项,简明扼要。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
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
问题。
五、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内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
于静音状态,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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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明明
(三)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周四)10:00
(四)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hom
e),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 588 号温州
三榆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宴会厅-白榆厅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七)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九)注意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
费自理。
二、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股
东账户卡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
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序号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现场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并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票表决结果;
(八)现场复会,宣读并签署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相关资料;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远
联系电话:0577-57570188
电子邮箱:daming@daming.com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 号)同意注
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1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6,000.00 万股变更为 40,000.10 万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 36,000.00 万元变更为 40,000.10 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
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
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内容及相关议案公告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披露。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
程》修订事项的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
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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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印章管理办法》等 8 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修订的部分制
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文件。其中 2 项制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本议案下共有 2 项子议案,请逐项审议并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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