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二○二五年十二月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公开、公正、合
法有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
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宜。
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
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特殊情况下,应经董事会秘书同意并向鉴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
表决权数。
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事先准备并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
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
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 2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
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
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
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五矿资本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
的内容进行投票。
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4 号保利大厦
酒店二层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立功先生;
四、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到会人员情况;
五、会议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六、宣读投票表决办法;
七、宣读议案:
八、发言、讨论;
九、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十、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监票、计票人统计表决票并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
股东会决议;
十四、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控股子公司五矿信托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与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全资子公司五矿地产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地产控股”)拟在北京共同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信托与关联方五矿地产控股拟在北京共
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五矿信托认
缴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即认缴出资的比
例为 30%,五矿地产控股认缴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的股权比例即认缴出资的比例为 70%。
五矿信托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以货币和资产包(包括信托受
益权及其对应负债)对合资公司进行出资,其中 3 亿元货币出资计
入实收资本,资产包出资计入合资公司资本公积;根据中水致远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
第 010170-【1-6】号《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拟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
有关负债作为资产包出资到合资公司“资本公积”所涉及之资产包
(一)-(六)资产净额市场价值》(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交易中五矿信托拟用于出资的资产包
的审计、评估前的模拟账面价值为 175.17 亿元,审计、评估后账面
价值为 162.90 亿元,评估较审计、评估前账面价值增值率为-7.00%。
五矿地产控股以货币等资产对合资公司出资,其中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以货币 30 亿元出资,7 亿元货币出资计入实收资本,23
亿元货币出资计入合资公司资本公积;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五矿
地产控股以货币等资产经评估后,根据本次五矿信托资产包评估价
值并按照 70%的持股比例,依照出资协议约定完成相应的剩余出资
义务。
双方用于出资的现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遵循“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核心理念,通过将五
矿信托持有的部分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资产受益权及负债组成的
资产包作为出资注入合资公司,并借助五矿地产控股在房地产行业
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进行专业化管理,从而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率
和效果,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二、本次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五矿地产控股的共同投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信托将与本公司关联方五矿地产控股共同出
资组建合资公司。
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矿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
公司名称
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拟设立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 801
法定代表人 由五矿地产控股委派的董事担任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技术服务;投资咨询;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
察设计
五矿地产控股:持有70%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五 矿 信 托 : 持 有 30% 股 权 ,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上述信息均为暂定信息,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
的内容为准。
截至目前,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
三、出资资产基本情况
(一)出资资产的基本情况
五矿信托货币出资 30,00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信托受益权
及所对应负债形成的资产包,计入资本公积。
(二)出资资产权属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安排,五矿信托将确保拟用于出资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出资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五矿信托出资资产及对应负债定价系根据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确定。
本次交易的资产包评估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审计、评估前的模拟账面价值为 175.17
亿元,审计、评估后账面价值为 162.90 亿元,评估较审计、评估前
账面价值增值率为-7.00%。上述评估结果的评估假设情况如下: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
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
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
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
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
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
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论的
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底层资产涉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限年期经营假设
该假设是假定企业将以现有条件为基础,以有限年期经营下去,
在开发的项目到期前,可以预料的将来不停止营业。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
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重大不利影响;
(2)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
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
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假设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各项业务相关资质在有效期
到期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行业资质持续有效;
(5)假设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
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
的重大违规事项;
(6)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
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采用的会计政
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在现有管理方
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9)假设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保持现有的信用政策不变,
不会遇到重大的款项回收问题;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底层资产涉及的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入
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1)评估范围以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范围为准,未考虑其他可能
存在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12)假设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中水致远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
格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定价公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五矿地产控股、五矿信托
(二)合资公司概况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三)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技术服
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
设计。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为准。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情况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
为货币等资产。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五矿地产控股应就其出资
金额中计入实收资本的全部金额(即 70,000 万元)及计入资本公积
的部分金额(230,000 万元)完成出资;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
五矿地产控股以货币等资产经评估后,根据本次五矿信托的资产包
评估价值并按照 70%的持股比例,依照出资协议约定完成相应的剩
余出资义务。
有关负债作为资产包出资到合资公司“资本公积”所涉及之资产包
(一)-(六)资产净额市场价值》项下的资产包。前述出资中,30,000
万元货币出资计入合资公司实收资本、资产包出资计入合资公司资
本公积,资产包项下资产负债的具体明细以《资产评估报告》列示
为准;五矿信托应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前述出资。
投入至资本公积的出资金额,不足认缴出资比例的一方应在 2026 年
托与合资公司就标的信托受益权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并完成
转让登记(即信托受益权完成转让登记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
起,标的信托受益权的权属由合资公司享有。
金返还、收益分配、信托项目整体提前结束等导致标的信托受益权
信托财产净值变化,则相应调整五矿信托出资金额中计入资本公积
部分的金额;双方将聘请审计机构就信托受益权账面的价值变化情
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优势,对标的信托受益权项下的房地产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包括底
层项目的管理、清收、诉讼等事宜)。双方确认并承诺,将由合资
公司按照善意管理人的标准对上述房地产资产进行管理。具体管理
事项以双方后续另行签署的管理协议约定为准。
(五)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及其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请求、召集、主持、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除出资协议另有约定外,按
照其认缴出资比例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提名董事;
(4)了解合资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法获得合资公司经
营信息和财务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
会议记录和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合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股
东可以要求查阅合资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合资
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合资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
目的;合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
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合资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
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5)依法对合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6)依法转让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
股东的股权;
(7)合资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认
缴本次增资;
(8)合资公司终止、解散、清算时,依法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参
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9)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服从和执行股东会依法作出的
决议;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因任何原因导致的出资争议,
双方应依法合规协商解决;
(3)合资公司成立后,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
抽逃出资;
(4)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和合资公司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6)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机构。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
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利润分配
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
当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产控股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由五矿地产控股推荐,并经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
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名,均由五矿地产控股提名。
聘任。
(七)协议生效、修改、变更
章后成立,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协议双方已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2)五矿资本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3)中国五矿批准公司设立方案。
方签署后生效。
(八)违约责任
股东一方违反出资协议任何条款均应视为该方在出资协议项下
的违约事件。如果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合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守
约方”)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向合资公司和守约方赔
偿相应损失。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原因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分析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原因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五矿信托持有底层资产涉及房地产业务的金融资
产,为更有效地管理并盘活涉房信托资产,本次交易将五矿信托涉
房信托受益权及负债组成的资产包作为出资注入合资公司,并借助
五矿地产控股在房地产行业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进行专业化管理,
从而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
置。
本次交易后,五矿信托持有合资公司 30%股份,对合资公司不
委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合资
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信托负债减少,财务成本下降,五矿资
本资产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
为完成本次交易,五矿信托取得信托受益权预计确认投资损失
-60,657.58 万元,前期已计入公允价值变动,完成损失消化;五矿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至五矿信托预计新增投资损失
-9,805.38 万元。五矿信托以自身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出资,预计新增
损失-52,536.66 万元,前期已计入公允价值变动-455,345.96 万元,完
成损失消化。
(二)本次交易的风险
以最终登记注册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因此其设立后能否顺利推进并快
速完成各方面工作,实现发展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
存在资产运营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对本次交易和公司未来业绩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八、提请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有序、高效推进,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
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五矿信托出资资产过渡期审计
结果确定五矿信托计入合资公司资本公积的出资金额、签署相关协
议、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落实出资协议约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并确
定相应解决方案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
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5-078)。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
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