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5-091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汇创
达”)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厦门众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慕”)持有公司股份
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8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3,459,4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 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7),宁波通慕在 2025 年 11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45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此权益变动后,李
明 先 生 、 董 芳 梅 女 士 及 宁 波 通 慕 合 计 持 股 数 量 由 87,944,074 股 减 少 至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宁波通慕在 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27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1,483,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755,2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占公司股份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此次减持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
持股数量由 86,486,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0%)减少至 84,731,26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8.99%),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
公司近日收到宁波通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
悉宁波通慕在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1,975,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 84,731,261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8.99%)减少至 82,755,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造成),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现将其减持及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持时总股本比
方式 间(元/股) (元/股) (股)
例(%)
集中 2025 年 11 月 6 日-2025 年
竞价 11 月 19 日
大宗 2025 年 11 月 17 日-2025
宁波通慕 34.63-37.73 35.77 3,459,357 1.9999
交易 年 12 月 4 日
合计 5,188,557 2.9996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
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备注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52,318,202 30.25 52,318,202 30.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79,551 7.56 13,079,551 7.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238,651 22.68 39,238,651 22.68
李明
首发前限售股 0 0.00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00
高管锁定股 39,238,651 22.68 39,238,651 22.68 注2
合计持有股份 6,126,742 3.54 6,126,742 3.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1,686 0.89 1,531,686 0.89
董芳梅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95,056 2.66 4,595,056 2.66
首发前限售股 0 0.00 0 0.00
高管锁定股 4,595,056 2.66 4,595,056 2.66 注2
合计持有股份 29,499,130 17.05 24,310,573 14.05
宁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99,130 17.05 24,310,573 14.05
通慕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87,944,074 50.84 82,755,517 47.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110,367 25.50 38,921,810 2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833,707 25.34 43,833,707 25.34
注 1:李明与董芳梅系夫妻关系,李明为汇创达控股股东,二人为汇创达的共同实际控
制人,董芳梅同时担任宁波通慕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宁波通慕的出资比例为
注 2:李明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芳梅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
定及股东承诺,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李明先生持股中可上市流通股为 13,079,551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39,238,651
股,均为高管锁定股;董芳梅女士持股中可上市流通股为 1,531,686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注 3:本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超过 1%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李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董芳梅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018-3室(住所申报
住所
承诺试点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宁波通慕因平台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75,74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4%)。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
权益变动过程 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 84,731,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8.99%)减少
至 82,755,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7.84%),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汇创达 股票代码 300909
变动方向 一致行动人
上升□ 下降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97.5744 1.14
合 计 197.5744 1.1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31.8202 30.25% 5,231.8202 30.25%
李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7.9551 7.56% 1,307.9551 7.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23.8651 22.68% 3,923.8651 22.68%
合计持有股份 612.6742 3.54% 612.6742 3.54%
董芳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1686 0.89% 153.1686 0.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9.5056 2.66% 459.5056 2.66%
合计持有股份 2,628.6317 15.20% 2,431.0573 14.05%
宁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8.6317 15.20% 2,431.0573 14.05%
通慕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8,473.1261 48.99% 8,275.5517 47.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89.7554 23.64% 3,892.1810 2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83.3707 25.34% 4,383.3707 25.34%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控
承诺、意向、计划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注:本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