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符合
解除限售资格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
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