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6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 202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
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金
融业务,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
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
?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 3.6 亿元,贷款余额
为 28.05 亿元;
?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在
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拟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与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
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
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
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够成重组
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9144030010001686XA
用代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注册资本 2,521,984.5601万元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
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
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
成立日期 1987-03-31
经营期限 长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招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招商
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其股权结构图(部分)
如下所示: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
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
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
布于中国大陆主要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卢森
堡、悉尼等国际金融中心。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
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招商银行的总资产为126,440.75亿元,存款
总额95,186.97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71,362.85亿元(未经审计);
亿元(未经审计)
。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
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
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
易。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将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招商银行可从事的其他业
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限额如下: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在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
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
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的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
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
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
取。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规模、业务发展规划及日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提高资金集中管理水平、保障流动性
并合理配置融资资源所作出的安排。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
之一,能够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金融服务,公司与其开展存、
贷款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充分利用财务杠杆,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具备商业
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存、贷业务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定价机制符合国家相关监管规定和行业惯例,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
金融服务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招商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不
会影响公司在上述方面的独立性,公司亦不存在在业务开展、资金安
排等方面对招商银行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业
务独立性削弱或对招商银行形成不当依赖。
七、审议程序
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
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专门会议审议了此项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管
理需要开展的金融服务安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交易定价将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水平,不会影响公司在业
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此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业务暨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
定的必要程序;交易本身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定价原则;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
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3.6亿元,贷款余额为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