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5 18: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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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
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对本
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员工可通过电
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具备《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
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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