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禾迈股份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
(含)
。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募集资金总额 557,8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40,638.39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484,846.00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 状态时间
禾迈智能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
储能系统集成
智能制造基地 100.08 202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一期)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恒明电子工业
厂房建设项目
绿兴环境收购
及续建项目
回购股份 78.83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以上“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最近 12 个月(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2,668.87 193,65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46,65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35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93,65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56,350.00
注: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 35 亿元(含)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
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仍会受到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
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
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
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向晓娟 董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