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5-112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强链补链的需要,完善产业链布局,公司与铜陵众裕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铜陵雅葆轩电子有限公司。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11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胡啸宇先生、胡啸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1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
(三)《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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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