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2025-65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茂名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茂名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资金需要,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茂名
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公司”或“标的公司”,公
司全资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持股 100%)在北京
产权交易所以公开进场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原股东放
弃本次茂名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通过本次公开挂牌交易,
广东工融恒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茂
基金”)拟对茂名公司进行增资,总计出资 76,800.00 万元,其
中 73,723.517610 万 元 计 入 茂 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其 余
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峰调频公司”)对茂名
公司持股比例为 69.6640%,茂名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公司”)董事
长唐军先生兼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唐军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恒健控股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恒茂
基金合计 50%股权,恒茂基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最近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累计为 19.68 亿元,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茂名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资金需要,茂名公司于2025年9月
项目》公告。茂名公司原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近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向茂名公司发出投资者资格确认意见函,确认恒茂基
金为新增投资者,总计出资76,800.00万元,其中73,723.517610万元
计入茂名公司注册资本,其余3,076.482390万元计入茂名公司资本公
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茂名公司注册资本由169,300.0000万元增加至
恒茂基金持股30.3360%,调峰调频公司仍为茂名公司的控股股东,茂
名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人共同投资事项。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茂名蓄能发电有限
公司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
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表决结
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
恒茂基金等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
(三)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情况
最近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累计为 19.68 亿
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具体交易事项
如下:
董事会 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标的名称 关联人
召开时间 (亿元)
广东战略性产业促进发展基金合
肇庆浪江蓄能发 伙企业(有限合伙)(恒健控股公
电有限公司 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合伙企业合
计 50%股权)
广东工融恒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茂名蓄能发电有 (有限合伙)(恒健控股公司直接
限公司 和间接持有该合伙企业合计 50%
股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恒健控股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兼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电网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恒健控股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恒茂基金合计 50%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恒茂基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除前述关联交易外,恒茂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恒茂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
有限公司
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认缴出资额占比76.92%);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占比11.4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占比11.41%);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
缴出资额占比0.13%);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占比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23,240.02
负债总额 921.74
所有者权益 22,318.28
营业收入 0.02
营业利润 -921.72
净利润 -921.7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
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
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单
位后勤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股份的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股份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100%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479.46 159,296.60
负债总额 64,218.41 101,528.61
所有者权益 39,261.05 57,767.99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4.23 9.25
净利润 25.67 6.94
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茂名蓄能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5)第361号],以2025年5
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后,最终
确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2025年5月31日,茂
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57,764.8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
估值为60,107.81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备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增资定价不低于
上述评估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恒茂基金等相关方签
署增资协议。
(一)合同主体
甲方: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工融恒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茂名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丁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资扩股情况
各方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增资扩股的基准日,恒茂基金总
计出资 76,800.00 万元,其中 73,723.517610 万元计入茂名公司注册
资本,其余 3,076.482390 万元计入茂名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
成后,茂名公司注册资本 243,023.517610 万元,调峰调频公司持股
(三)公司治理
协议约定股东会由出资各方组成,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但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并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
清算分配请求权。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公司提名 3 名董事,恒
茂基金提名 1 名董事,设职工董事 1 名。
(四)支付方式
投资人在签订增资协议 10 个工作日内,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缴
付其全部增资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北京产权交易所根据标的公
司的付款要求将其收到的全部增资款(含前期收到的保证金)在 3 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标的公司账户。
(五)过渡期安排
标的公司在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含)的期间内发生的
损益归标的公司原股东享有。
(六)相关手续的办理
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应在交割日之后 180 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涉及本次增资的全部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并办理
完毕股东、股权结构、公司章程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七)违约责任
控股股东或标的公司擅自终止本次增资的,控股股东或标的公司应按
照已支用的增资款金额的 0.01%/日标准自协议终止之日起向投资人
支付违约金至全部返还投资人已支付的增资款之日止,并返还投资人
已支付的增资款及增资款在标的公司及原股东账户(如有)中产生的
上述利息收益。
不限于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估值产生贬损)或承
担责任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应根据各自的违约情况分别向投资人
承担赔偿责任:
(1)因控股股东或标的公司向投资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及其他
承诺事项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实现的情况,直接导
致投资人受到损失的;
(2)标的公司因交割日前未向投资人披露的债务导致标的公司
承担相关债务、经济损失并因此导致投资人承担损失的;
(3)因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直接导致标
的公司在交割日后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收、外汇、
海关、土地、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
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并因
此导致投资人直接承担损失的。
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并承担损失的,或投资人后续退出时因原股东未
完全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而导致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估值低于原
股东完全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假设下应有的公允价值,或投资人因原股
东未在法定实缴时限前妥善解决实缴相关问题导致履行出资义务的,
原股东应根据各自违约情况应向投资人以现金方式作出赔偿(包括不
限于投资人因控股股东未在法定实缴时限前妥善解决实缴相关问题
导致其履行的出资额度)并承担违约责任。
或承诺,或者协议任何一方在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及
其他承诺事项存在欺诈或虚假成分、以及任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
确或未实现的情况,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并要
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丁方的债务对外承担偿还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就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丁方应立即向丙方予以负责赔偿。
(八)协议自甲方、丙方、丁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乙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乙方合同专用章/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茂名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优化公司所属企业资本结构,
加强公司资产负债率管控,推动公司抽水蓄能业务高质量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暂未预见交易完成后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因公开挂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
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茂名蓄能发电有限
公司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
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表决结
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