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 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超额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18: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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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募集资金7,228.7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649.04万元(具体金额以
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38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2.51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61,478.76         61,478.76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应的募集资金账
户相应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6)。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
求后,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328.73万元。
     (一)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
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
同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把握石墨纤维全球市场发展机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100.00万元与廊坊
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
限公司,从事M级石墨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占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
的75.00%。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
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用于子公司建设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
的价值,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7,228.7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
现金管理收益2,649.0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7.92%,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
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
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拟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1065910013000729622
   州和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1065910013000729795
   州和平支行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
加,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
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
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
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2年3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
金的相关要求。
 公司承诺: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公司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7,228.7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649.04万元(具
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董事会同意授权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7,228.73万元,及相
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649.0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7.92%。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顺科技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定说明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顺科技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办理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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