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5-093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软件”、“公司”或“发行人”)
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27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2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398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普联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4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T 日),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
(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
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的相关要求。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
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
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
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
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287.9780 万元。当包销
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
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和后续安排,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
启发行。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
数。
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
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债投资风险与市
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
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
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2025年12月3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和《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等本次发行相关资料,
以及2025年12月3日(T-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527 号文同意注
册。
共计 2,429,326 张,按面值发行。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8598 张可转债。本次
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配售代码为“380996”,配售简称为“普联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
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
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282,776,048 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 243,363
股后,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本总数为 282,532,685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429,216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总额的 99.9955%。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
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
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申购代码为“370996”,申购简称为“普联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
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
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
申购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
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日即可交易。
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票面利率、
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普联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普联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普联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
告》和《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以及 2025 年 12 月 3 日(T-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T 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380996”,配售简称为“普联配
债”。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4 日,T-
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8598 张可转债。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
获配普联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普联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
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普联软件”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
配售后的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 T 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5年12月5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
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
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的相关要求。
申购代码为“370996”,申购简称为“普联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
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
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
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
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
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
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以T-1日日终为准。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
机自动按每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1,000元)普联转债。网上投资者
应根据2025年12月9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
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规定。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
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
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
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累计计算。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
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
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
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
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
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
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
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293.26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24,293.26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7,287.978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
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和后续安排,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789号B座20层
电话:0531-88897389
联系人:乔海兵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泓晟国际中心 17 楼
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