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6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徐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总股本
为 69,723,577 股,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为 67,633,943 股。
众永盛”)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进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联众永盛与徐进为一致行动人,计算减
持比例时,应当合并计算。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以下简称“公告”)。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3005%、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37.4220%)的股东联众永盛与徐
进,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9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99%,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1.463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联众永盛与徐进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联
众永盛与徐进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2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专户持股数后总
(元/股) (股) 比例(%)
股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 2025.10.09-2025.
联众永盛 集中竞价 66.34 130,000 0.1865 0.1922
前发行的股份 11.26
首次公开发行 2025.11.19-2025.
徐进 集中竞价 73.04 95,200 0.1365 0.1408
前发行的股份 12.02
合 计 - 225,200 0.3230 0.3330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购 占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专户持股数 占总股本 专户持股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后的总股本 比例(%) 后的总股本
(%)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28,000 32.3104 33.3087 22,398,000 32.1240 33.1165
其 中 :无 限 售
联众永盛 22,528,000 32.3104 33.3087 22,398,000 32.1240 33.1165
条件流通股份
有 限 售条 件 股
- - - - - -
份
合计持有股份 2,782,000 3.9900 4.1133 2,686,800 3.8535 3.9726
徐进 其 中 :无 限 售
条件流通股份
有 限 售条 件 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25,310,000 36.3005 37.4220 25,084,800 35.9775 37.0891
其 中 :无 限 售
合计 23,223,500 33.3080 34.3370 22,998,300 32.9850 34.0041
条件股份
有 限 售条 件 股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
形。
本次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北京联众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股份锁定期 正常履行
永盛科贸 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
的承诺 中
有限公司 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公司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
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
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
安联锐视所有。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
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
守上述规定。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安联锐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安联锐视所有;离职后六个月内,
徐进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
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安联锐视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安联锐视因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而终止。
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
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
联锐视所有。
本企业拟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
调整)。
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
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
持股意向和 北京联众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正常履行
减持意向的 永盛科贸 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
中
说明与承诺 有限公司 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
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
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
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
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
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拟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本人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
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
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
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
徐进
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
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
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
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
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
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
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联众永盛、徐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