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拟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
如下: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红女士具备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述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
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周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