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武汉天源
股票代码:3011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 61 号八
卦岭工业区 430 栋 9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15 号》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
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资产深圳 指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武汉天源、上市公司、标的
指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转让方、康佳集团 指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康佳集团持有
本次股份转让 的武汉天源 66,283,973 股 A 股股份
指 康佳集团所持有的武汉天源 66,283,973 股 A 股股
标的股份
份
股份交割日 指 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格式准则 15 号》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 61 号八卦岭工业区 430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 秦锋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6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0420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咨询(不含外商投资限制、禁止类项目)。
经营期限 1984 年 8 月 15 日至不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 61 号八卦岭工业区 430 栋 9 层
联系电话 (86-755)8277-95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
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在公司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小腊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否
秦锋 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
武汉天源股份。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加持有武汉天源股份,累计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资产深圳 0 0 66,283,973 9.8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康佳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 66,283,973 股武汉天源股
份转让至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武汉天源的股
份数量增加至 66,283,973 股。因资产深圳与康佳集团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
资产深圳与康佳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79,583,973 股,占武汉天源截
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股本总额的 11.81%。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康佳集团 79,583,973 11.81% 13,300,000 1.97%
资产深圳 - - 66,283,973 9.83%
三、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康佳集团
受让方:资产深圳
签订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
(二)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和价格
意受让标的股份。
确定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13.80 元/股,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三)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保证金(不计利息)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自动转为首期转让价款;
元,在转让方获得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且准备齐
全应由转让方单方准备的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
申请文件(其中需转让方于提交申请文件当日打印的证券查询信息单原件除外)
并通知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支付至转让方收款账户。
(四)过户时间安排
方应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并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
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及义务。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成立,并在转让方就本次股份转让获得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及转让双方获得其主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华润有限公司的审核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
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
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转让完成后,将自愿锁定本次受让取得的武汉天
源股份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秦锋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3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康佳集团与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湖北省武汉市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武汉天源 股票代码 301127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 信 息 披 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林社区八卦四路 61 号八卦
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岭工业区 430 栋 9 层
增加 减少 □
拥有 权益 的股 份数 量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无 □
变化 动人
变化 □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
为上 市公 司第 一大 股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 变动 方式 (可 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选)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披 露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 有权 益的 股份 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 占上 市公 司已 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 义务 人拥 有权 益 变动数量:66,283,973 股
的股 份数 量及 变动 比 变动比例:9.83%
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66,283,973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康佳集团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而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资产深圳与康佳集团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 79,583,973 股,持股比例:11.81%。
在上 市公 司中 拥有 权 时间: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益的 股份 变动 的时 间 方式: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及方式
是否 已充 分披 露资 金
不适用
来源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在 此
前 6 个月 是否 在二 级
是 □ 否
市场 买卖 该上 市公 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控股 股东 或实 际控 制
人减 持时 是否 存在 侵
不适用
害上 市公 司和 股东 权
益的问题
控股 股东 或实 际控 制
人减 持时 是否 存在 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未解 除公 司为 其负 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 权益 变动 是否 需
是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