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清研 公告编号:2025-068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15:00。
清华大学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63,577,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的1,681,100股,下同)的59.793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094,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0,483,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2,40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6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2,40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651%。
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440,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4%;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7,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2,2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77%;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7,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440,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4%;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7,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2,2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77%;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7,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440,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2,2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84%;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6,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440,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4%;
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13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2,2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77%;反
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136,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440,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4%;
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136,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2,2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077%;反
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136,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440,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2,2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84%;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6,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440,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1%;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6,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2,2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84%;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6,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