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99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截止目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注:此处担保总额 135,150 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
其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78,843.07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日常
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沃德佳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沃
德佳”)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西沃德佳拟为公司向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期限 3 年的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担保额度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万元) 反担保
浦发银行南 连带责任
江西沃德佳 沃格光电 10,000 3年 否
昌分行 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拟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供
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 944,8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
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融资租赁、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等。该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授
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
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
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
保无需另行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上述子公司的内部审批
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易伟华持股 28.59%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沃德投资合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34%。
法定代表人 易伟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0698460390M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地 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
注册资本 22,465.7333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
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
经营范围
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
资产总额 4,363,423,988.11 4,434,351,464.2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 2,996,417,730.65 3,002,239,201.63
资产净额 1,166,023,024.95 1,254,524,944.92
营业收入 1,900,084,353.76 2,220,832,853.73
净利润 -66,942,721.74 -122,362,432.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西沃德佳拟为沃格光电签订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沃德佳光电有限公司
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
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
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
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
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
司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
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为 135,150 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
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7.73%、62.85%。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