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 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
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0.8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均
包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71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
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9,136,891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0811%,回购最高价格 11.4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的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
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已回购股份在存续期间内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且三年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总股本由 455,944,309 股变更为 446,807,418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 455,944,309 元变更为 446,807,418 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455,944,309 -9,136,891 446,807,418
总股本 455,944,309 -9,136,891 446,807,418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通股 455,944,309 股。 通股 446,807,418 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
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