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抗肿瘤事业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0 名,申请解除限
售 的 第 一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289,500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股 本 总 额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期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部门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
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的说明》。
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对 728 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锁数量为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公告。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已按
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
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
部以外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同时,同意依法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全部限制性股票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亦出具相
应报告。
上述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关于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说明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第三期激励
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以下简称“该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届满,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该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抗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
成就情况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解除限售条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解除限售条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解除限 考核年 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业绩考核目标
售期 度
[2023]230Z1233 号、[2024]230Z0957 号)、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207%;或 2022 年净利
注1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润 不低于 6.36 亿元。
注1
首次授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0,326.03 万元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予部分 2023 注1
增长率不低于 269%;
或 2022 年及 2023 (调整后)、84,722.94 万元、70,694.84
第一个 年度
年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 13.98 亿元。
注1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解除限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年度未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售期
注1
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年及 2024 年累计净利润 1 不低于 23.14
注
年度
别为 71,445.41 万元、90,982.27 万元、
亿元。
抗肿瘤事业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需在各年度按照公司相
为 71,445.41
注
关规定接受考核,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 综上,2022 年度净利润
限售的比例。 万元,较 2021 年增长率为 245.77%,达
公司层面业 公司层面业 公司层面解 到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2023 年净利
解除限售期
绩考核年度 绩考核系数 除限售比例 润
注1
较 2021 年增长率为 340.32%,2022
第一个解除限 2022 年度 15% 年及 2023 年累计净利润
注1
为 162,427.68
售期 2023 年度 15% 50%
万元,达到 2023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累计净利润 1
注
为
若 2022-2024 年某一年度未实现相应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的,则抗肿瘤事业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对应当年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 0。 核目标。因此,该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全部达
注 1 的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净利润指未扣除本次股 成,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
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解除限售期,10 名抗肿瘤事业部首
抗肿瘤事业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 次 授予 激 励对 象个 人 业绩 考 核结 果 为
C、D 四个档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
“A”,本次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解除限
解除限售比例相应为 100%、80%、60%、0%。
售比例为 100%。
因此,该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该激励对
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数的50%。
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获授的限 本次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
姓名 制性股票 售的限制性 限售的限制 量占其已获授限制
数量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抗肿瘤事业部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管理人员
(10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抗肿瘤事业 抗肿瘤事 本次变动后
部以外获授 业部首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人员首次授 获授人员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予第三次解 解除限售 (股) (%)
除限售变动 变动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450,821,050 26.95 -7,215,360 -289,500 443,316,190 26.51
通股
高管锁定股 436,188,690 26.08 4,519,200 440,707,890 26.35
股权激励限
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672,521,258 100.00 0 0 1,672,521,258 100.00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的 2025 年 12 月 1 日股本结构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公司完成解除限售业务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表中变
动前后的总股本均包括拟回购注销的 1,200,55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说明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首次授予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