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齐鲁
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华信”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齐鲁华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83 号)核准,公司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8,390,345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732,415.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996,066.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736,348.40
元。此次发行初始募集资金与超额配售部分募集资金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和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12 号《验资报告》
和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资总额(调整后) 集资金金额
(3)=(2)/(1)
(2)
(1)
山东齐鲁华
治理新材料+3000
信高科环保
吨吸附剂新材料 新材料有限
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
分子筛催化新材 山东齐鲁华
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山东齐鲁华
有限公司
注:1、
“1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3000 吨吸附剂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金额;
“分子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用账号 金额(元)
山东齐鲁华信高科环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周村支行
山东齐鲁华信高科环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周村支行
合计 - - 324,394.83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募投项目“1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3000 吨吸附剂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受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政府环保部门关于含盐污水排放标准的最新要求,公
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需要调整污水的脱盐工艺和设备,此外结合国
内外高端吸附剂行业发展需求,产品产线自动化标准要求较高,建设周期长,综
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
延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本着长远、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态度,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审慎论证,
延长了项目建设周期。
“1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3000 吨吸附剂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
主要原因:
(1)脱盐工艺及设备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根据国内外高端吸
附剂行业发展需求,动态跟踪产品生产工艺化定性条件及工艺流程标准,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对关键环节实施质量、标准等进一步明确,产品工业化成功工艺流程
和装置控制完全定型且经客户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安装,达到节约资
金、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可最大限度确保产品市场的供应;
(2)鉴于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及出口产品关税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下游吸
附剂细分市场需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需进一步夯实市场调研基础,精准把
握产品需求,确保产能规划与市场需求深度契合,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均维持不变的基础上,优化募投项目产品结构,从以出口气体吸附分
离类吸附剂为主,调整为以出口和内销工业尾气治理类吸附剂产品、民用异味吸
附材料、工业脱水脱二氧化碳吸附材料和气体吸附分离类吸附剂等契合市场需求
的产品,并根据吸附剂产品特性进行产线和工艺优化,以达到产线能涵盖以上规
划产品的生产和根据订单切换产品品种,并达到优产高效的目的,维护全体股东
和公司的利益。
另外,虽然公司募投项目“1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3000 吨吸附剂新材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建成投产,但是公司充分发挥已结项的募投项目“分子
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小试、中试等研发功能,研究、开拓
分子筛在民用吸附产品上的应用协同发力,并取得了较大进展。待募投项目“1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3000 吨吸附剂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
最大限度缩短试生产周期,提升直接面对市场的能力。
(二)延期后的计划
目前,公司“1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3000 吨吸附剂新材料生产线建设
项目”的相关产品工业化成功工艺流程和装置控制基本定型。公司正按相关标准
要求加快此项目实施,预计 2026 年 3 月可完成脱盐基础设施建设;2026 年 6 月
可完成所有设备、安全设施、控制仪表等设备的到货、安装及验收;2026 年 7-9
月,公司将组织试车生产,按期实现项目转资及生产订单释放。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资金用途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吸附剂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明确的设备安装和工程施工计划,新设备订购将结合实际需求科
学推进,整体安排具备可行性。公司始终以保障募投项目效益、维护股东及公司
合法权益为目标,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与加强进度管控,确保各项工作完成后项
目按期达标。同时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在项目投资总额不变情况下拟以自有资
金 3,180 万元向子公司增资为募投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齐鲁华信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