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1)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5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 6
保变电气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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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如下规定,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
正常秩序。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秘书处报名,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或
提出问题。
钟。
保变电气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议案均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对所有已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参会
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保变电气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5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保变电气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上午 9:30
会议地点:保定市天威西路 2222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出席人员: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及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介绍到会人员
二、主持人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其代表股份数
三、主持人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计票人的提名建议》
,股东
及股东代表以举手方式表决
四、逐项宣读本次股东会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就本次股东会议题分别审议并表决
六、公司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的提问
七、计票人统计本次股东会议案现场表决情况
八、总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保变电气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闭幕
十、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议案 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5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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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5 年审计费用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综合考虑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
华”)作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
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
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议案 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5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103 家。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
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
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
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54 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艳丽,2017 年获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
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伟,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
师资格,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从事
议案 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5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
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审计范围和工作量,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性质及业务规
模等情况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0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费用 83.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50 万元)
,与 2024 年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
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议案 关于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 2025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北京国富、中兴华进行
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
做好配合工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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