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事项的问
询函》
(上证公函【2025】3977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内容如下: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华澜微或标的公司)6.4969%的参股权。公司公告称,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报科创板 IPO,并于 2024 年 5 月撤回申报。根据前次申报材料,2022 年、2023
年 1-9 月,华澜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65 亿元、2.21 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1.11
亿元、-0.78 亿元。公告显示,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华澜微实现营业收入分
别为 3.66 亿元、1.99 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43 亿元、-0.84 亿元,营收
下滑且亏损扩大。请公司:
(1)结合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技术壁垒、主要客户
变化、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标的公司连续亏损及亏损不断扩大的原因;
(2)对
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收入利润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存在差异
的主要原因,并充分提示其后续业绩风险;(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撤回 IPO 申
报的原因,相关事项是否构成本次交易的障碍。
告显示,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59 亿元、
-2 亿元、-1.13 亿元。请公司:(1)结合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决策机制,分析收
购后公司对标的公司不形成控股的原因;
(2)结合上市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在标
的公司所处行业相关技术、人员、资金储备等情况,说明公司在自身持续亏损的
情况下跨界购买持续未盈利标的的商业合理性,是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是否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充分提示风险。
评估结果分别为 8.13 亿元和 17.25 亿元,公司最终采用市场法作为评估结果,评
估增值率为 265.23%。请公司:
(1)说明在收益法估值大幅低于市场法估值的情
况下,公司选择市场法作为评估结果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
结合相关评估参数和对应依据,对比同类资产收购定价情况、标的公司历史融资
情况等,量化说明本次交易估值是否公允;
(3)结合本次交易估值的溢价率情况
以及公司自身亏损的情况,说明是否已采取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安排。请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
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2.53 亿元。请
公司结合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和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情况,量化分析本次
交易对公司现金流及流动性的潜在影响。
日公司股价涨停。请公司:
(1)补充披露筹划收购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交易的
具体环节和进展、重要时间节点和参与知悉的人员范围等;
(2)全面自查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及内幕信息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