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1 1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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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
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徐文进先生召集,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丁旭春先生和宋才俊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温素彬先生、张洪发
先生和张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
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
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对
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
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预计公司 2026 年
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
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74,630 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
作(2026-2028 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
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江
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
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
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苏省国
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2026-2028 年)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
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合法有效
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
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
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省国信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14:30 在南京市玄武区
长江路 88 号国信大厦会议厅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
述一至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文进,男,中国国籍,1977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17.01—2018.12 挂
任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常委、副区长),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20.04—2021.06 挂任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泰州市政
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董事,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文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文进先生在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文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翟军,男,中国国籍,1973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
学位。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清算部副经理、南京
玄武门营业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经纪
业务部副经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副总经理、
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翟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旭春,男,中国国籍,1967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
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
管理处处长兼党支部书记,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
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江
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丁旭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旭春先生在公司控股
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旭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才俊,男,中国国籍,1980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历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长、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宋才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才俊先生在持有公司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素彬,男,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曾任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教师、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兼任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宁波三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温素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洪发,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学
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江苏省会
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副秘书长、
常务理事,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常务理
事。现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和
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张洪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利军,男,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一级律师、建造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
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张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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