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35,917,400 股的 0.0147%,回购价格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8.18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 8.40
元/股(四舍五入价格),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为 168,017.65
元。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135,917,400 股变更为 135,897,400 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
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
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
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
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的报告。
(十二)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
年5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三)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四)2025年7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十五)2025年8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
续。
(十六)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
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七)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反贪污制度等廉洁规定、违反公司规章
制度、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
因导致公司与激励对象解除劳动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
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
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离职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其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核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反贪污制度等廉洁规定、违反公司规章
制度、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
因导致公司与激励对象解除劳动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
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
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离职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已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7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回购注销在权
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公司需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 8.26 元/
股调整为 8.18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 168,017.65 元,其中
扣除利润分配后支付的本金为 163,720.00 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2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35,917,400
股 的 0.0147% , 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5,917,400 股 变 更 为
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142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在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135,917,400 股变更为 135,897,4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69,634,900 51.23 -20,000 69,614,900 51.23
高管锁定股 68,269,900 50.23 0 68,269,900 50.24
股权激励限
售股 1,365,000 1.00 -20,000 1,345,000 0.99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66,282,500 48.77 0 66,282,500 48.77
三、总股本 135,917,400 100.00 -20,000 135,897,400 100.00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
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