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7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前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
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
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
浮 10%计算;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
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借款利息按
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
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
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
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
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越秀租赁
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
拟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不
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上浮 10%计算;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
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
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如越秀租赁、上海越
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
借款无需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持有越秀租赁 70.06%股权,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越秀租赁 29.94%股权。越秀租赁持有
上海越秀租赁 75%股权,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
有上海越秀租赁 25%股权。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
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
供借款及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均构成财务资助,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不影响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租赁
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的资
产负债率超 70%,且本次财务资助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因利益相关,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
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
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等
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1,152,794.18 万港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 1 号 1 栋 507 房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州越秀资本持有其 70.0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其 29.94%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9,606,304 万元,净资产 1,653,691 万元;2024 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 598,930 万元,净利润 163,234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总收入 543,705 万元,净利润 161,96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
的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 400,000 万元,该额度将
于 2025 年 12 月到期;累计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0 万
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上海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88 号越秀
大厦 21 层(实际楼层 19 层)2101、2105、2106、2107 室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 75%
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1,427,487 万元,净资产 484,410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66,595 万元,净利润 20,086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海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 1,720,939 万元,净资产 502,013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总收入 54,715 万元,净利润 17,603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
的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 400,000 万元,该额
度将于 2025 年 12 月到期;累计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
额为 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上海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租赁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5 日
注册资本:0.0001 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 26 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
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
联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506,147 万港元,净资产 106,578 万港元;2024
实现年营业收入 25,977 万港元,净利润 25,226 万港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 539,300 万港元,净资产 139,736 万港元;2025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 万港元,净利润 33,158 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越秀租赁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星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0 日
注册资本:0.0001 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 26 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星晧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星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
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星晧有限公司是公司关
联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117,969 万港元,净资产 16 万港元;2024 年
实现营业收入 0 万港元,净利润 22 万港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经查询,星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向公司及广
州越秀资本提供借款额度,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借款总额度为
向越秀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借款。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本次
拟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及越秀租赁本次拟向上海越秀租赁
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
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
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二)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
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
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三)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
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
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五、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越秀租赁向
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可以支持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正常
业务拓展需求。越秀租赁及上海越秀租赁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盈利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
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
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
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拟
同意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虽然少数股东未同
比例提供资助,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或第三方也未就财务资
助事项提供担保,但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
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借款能支持越秀租赁、上海
越秀租赁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收益。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包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在内,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其中有 800,000 万元额度将于 2025 年 12 月到期;
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均为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
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