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1 18: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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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桂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
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同步。
及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成员如下: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唐乐民先生、孔
雪屏女士、姜军成先生、穆国强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宋云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唐
乐民先生、穆国强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世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宋云
锋先生、孔雪屏女士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世辉先生、
穆国强先生、孙秀丽女士、李安东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亮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李安东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王江舟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蔡宏展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对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朱晨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
标准;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该事项简要介绍如下:
  为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提升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公司下属桑达(香港)有
限公司拟投资 160 万令吉(约合 270 万元人民币)在马来西亚槟城设立马来西亚
子公司(以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承接与经营当地高科技产业工程等业务,由
桑达(香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
标准;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该事项简要介绍如下:
  中电二(越南)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电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提升中电二(越南)有限公司在越南
高科技产业工程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提升海外工程的交付质量和经营业绩,中电
二公司拟对其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 23 亿越南盾(约合 70 万元人民币)增
至 700 亿越南盾(约合 2,000 万元人民币),由中电二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991 号),在注册批复有
效期内,为了确保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
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与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
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
股票数量的 70%,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
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
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中止发行等相关程序。
  (2)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具体工作事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简历:
  王晓亮 男,1978 年 8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
铁通集团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天津市红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
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
  王晓亮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横琴宏
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7%出资份额,并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安东 男,1974 年 3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学位,财政部内部控制咨询委员
会专家。曾就职于财政部,曾任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会计
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李安东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江舟 男,1977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
政府副秘书长,三门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电子系
统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代数字城市研究院院长,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
高级副总裁。
  王江舟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宏展 男,1980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
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计划部经理、总承包公司经
理、总经理助理、高级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
二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宏展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安义宏
伟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出资份额,并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晨星 女,1986 年 2 月出生,企业管治硕士学位,经济师,香港公司治理
公会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曾就职于马士基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企
业发展部及证券事务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晨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李安东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朱晨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相关的专业
能力与从业经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安东                    朱晨星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 1 号桑达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 1 号桑达
办公地址
            科技大厦 15-17 层           科技大厦 15-17 层
电话          0755-86316073          0755-86316073
电子信箱        sed@sedind.com         sed@sedi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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