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分红方案的情况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 87,049,998.0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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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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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果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
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亦作相应调整。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调整 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部分的股票数量和价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紫金金融中心 A2 幢 29 楼
咨询联系人:佟女士
咨询电话:025-83485958
传真电话:025-8348595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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