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年0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表决权委托
的受托人,下同)共计2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1,543,871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5.6081%。其中:
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397,908,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980%。
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2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50,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14%;
反对 5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21.1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9,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285%;弃权 60,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审议通过了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49,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13%;
反对 53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21.1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9,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290%;弃权 60,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审议通过了议案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43,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01%;
反对 53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3%;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3,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290%;弃权 66,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审议通过了议案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13,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643%;
反对 56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6%;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43,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609%;弃权 64,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
(4)审议通过了议案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4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02%;
反对 53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3%;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290%;弃权 66,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
(5)审议通过了议案 2.05《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43,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01%;
反对 53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3%;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3,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290%;弃权 66,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6)审议通过了议案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45,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05%;
反对 53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3%;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5,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290%;弃权 64,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
(7)审议通过了议案 2.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40,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696%;
反对 538,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70,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340%;弃权 64,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
(8)审议通过了议案 2.08《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11,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638%;
反对 5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1%;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240,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582%;弃权 69,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