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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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88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何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轮值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陈世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牛红滨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周
子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生、何骁阳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成员组成,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
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成员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成员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何峰(主任委员)、何妤、李献民
  提名委员会:娄燕(主任委员)、李献民、何峰
  审计委员会:韩剑学(主任委员)、娄燕、何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献民(主任委员)、韩剑学、何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韩剑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李勇先生
  副总经理:陈世远先生、牛红滨先生
  财务负责人:李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周子彦先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轮值制度》的规定,公司总经理
实行轮值工作制,每届聘期为一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6 年 11 月 28 日止,可连聘连任。其余高级管理人员,每届聘期为三年,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
财务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周子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子彦
  联系电话:023-71462254
  传真:023-71462254
  电子邮箱:ir@alnera.cn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 279 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
公司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生,于 1983 年 7 月获得中南矿冶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学士学位,于 1995 年 1
月获得法国尼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3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在西南铝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2003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广西南南铝箔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
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重庆南涪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
前身)董事长及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33.69%。公司实
际控制人何峰、何妤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14%,何峰、何妤为
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何峰与公司持有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峰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于 2011 年 7 月获得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学士学位。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
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重
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重庆南涪铝精
密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董事长助理;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妤通过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2.45%。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峰、何妤两人直接和间
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14%,何峰、何妤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何妤与公司
持有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妤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年 9 月至 2008 年 8 月历任东莞忠兴塑胶五金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
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东莞市金谷光学电子有限公司厂长;2011 年
年 12 月任重庆南涪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世远通过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 0.52%。陈世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
世远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
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研究生,于 2011 年 6 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士学位,于 2015
年 5 月获得克拉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飞亚
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苹果电子产品
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重庆南涪铝精
密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为自由职业;2019 年
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子彦未持有公司股份。周子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子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于 2014 年 9 月获得重庆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于 2018 年 12 月获得澳大
利亚莫纳什大学商务硕士学位。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重庆天弘矿业有
限公司盐井一矿技术员;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客户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重庆睿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骁阳通过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宁波象保合作区红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持股比例约为 0.01%。何骁阳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骁阳的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历,于 1985 年 7 月获得中南矿冶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学位。1985 年 7 月至
月,任广东兴达集团设备主管;2008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广西南南铝加
工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重庆南涪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202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维晏先生通过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约为 0.3128%。杨维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杨维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正高级工程师,于 1983 年 8 月获得中南矿业学院(现中南大学)金属塑性加工
专业学士学位,于 1999 年 5 月获得东北大学塑性加工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83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历任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工艺工程师、研究室主
任、集团研究所副所长、研发中心主任、集团副总工程师,2022 年 10 月至今,
任陕西钛谷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任
宝鸡钛谷钛锆镍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
任宝鸡钛谷钛镍棒丝材料加工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献民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献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献民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生,于 1992 年 7 月获得中南大学压力加工专业学士学位,于 2000 年 4 月获得中
南大学材料成型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于 2006 年 12 月获得广东工业大学机械工程
专业博士学位。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衡阳钢管厂助理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衡阳工学院讲师;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4 月脱产攻读硕士
学位;2000 年 5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南华大学副教授;2006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
大学教授。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娄燕未持有公司股份。娄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娄燕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研究生,于 2004 年 7 月获得重庆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于 2006 年 12 月获得重
庆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重
庆分所审计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剑学未持有公司股份。韩剑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韩剑学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
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历,于 2002 年获得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营房工程专业本科学位。198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分公
司技术员、工程队长,计划经营科科长、总经济师、重庆分公司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广西南南铝上林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南宁市铝建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红滨未持有公司股份。牛红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牛红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于 2003 年 7 月获得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位。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重庆市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计员;2007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历任长
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会计员、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
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勇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勇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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