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1
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72,400,000.00元,
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57,891,658.06元。募集
资金已于2021年12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合计 - 83,974.21 83,974.21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光伏接线
盒技改扩建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变更实施方式,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中“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并新增募投
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
减原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减的募集资金
将投入“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及“年产650万套新能源
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完成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650 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
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
合计 - 131,973.71 83,974.21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134.80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
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2025年8月14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
结合当前光伏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整体未来经营规划,经公司内部深入研究
和评估,决定提前终止“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该项目建成完全达产
后,预计新增年产量6,000万套接线盒产能,截至目前已投建产能为750万套/年。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使
用及结余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投资总额 51,236.93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8,287.44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7544.50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A 948.84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448.84
现金管理 500.00
待支付合同尾款 B 781.38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C=A-B 167.46
“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是公司巩固主营的光伏接线盒业务的竞争
优势的重要战略部署。自2024年以来,光伏行业整体进入阶段性的深度调整周期。
一方面,以终端组件产品的价格逐步下跌作为信号,光伏行业整体产业链的盈利能
力都受到大幅影响,组件厂商将相关的成本压力传导至辅材厂商,公司等辅材厂商
的盈利能力也被压缩;另一方面,大部分光伏厂商的开工率均有所下滑,因此整体
市场需求量亦趋于稳定。在此行业背景下,目前公司光伏接线盒产能已经能够满足
当下及未来一段时期内预期订单的需求,若继续投入建设新生产线,将可能会进一
步增加产能闲置风险。因此,公司拟经审慎考虑和深入研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决定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现公司整体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公
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鉴于目前公司整体信息化水平已有较大提升,能够满足公司当前日常经营和管
理,经公司内部深入研究和评估,决定提前终止“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截
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的具
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投资总额 1,070.00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070.00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59.13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A 980.86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980.86
现金管理 0.00
待支付合同尾款 B 30.00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C=A-B 950.86
公司自IPO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已经在企业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供应链
管理等多个方面引入软硬件系统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公司治理
水平也随之提高。鉴于目前公司整体信息化水平已大幅提升,能够满足公司当前日
常经营和管理。因此,公司拟经审慎考虑和深入研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决定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实现公司整体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公司的长
远发展目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已终止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
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2025年8月14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
建设项目”终止后节余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491.81万元。综合考虑当前光伏行业整
体进入调整周期,加之公司所处的接线盒领域竞争愈发激烈,为充分保障公司的整
体竞争力和流动性水平,公司决定将“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
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终止后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提升公
司抗风险能力,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
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质
量,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通灵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