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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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的项目:①拟延长募投项目“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②拟延长募投项目“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拟终止的项目:拟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14,626.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含孳息597.05万元,具
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173 号),同意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1.79 元
(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271.40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72,973.31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475,175.97 万元。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
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金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额        资金投资额         额          (%)
     新型高能量铅蓄电池信息化智能制造产
     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472,973.31   410,194.56   367,402.81   89.5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二)本次涉及延期、终止的募投项目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总额不
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 10GWh 锂电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
至 2027 年 12 月,将“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拟终止募投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
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4,626.36 万元(其中含孳息 597.05 万元,具体金额
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 10GWh 锂电池项目”和“天能
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万元
 (其中含孳息 597.05 万元,
                 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该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的时间         使用状态的时间
     (二)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的原因
     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核心战略增长点,我们始终坚守明确
的战略方向,持续强化资源投入,稳步夯实产业布局根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公司遵循产业规律,动态优化阶段建设节奏,确保各项部署切实服务于长期价
值创造目标。目前,一期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并达成预期目标;二期项目核心
产线也已建设完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续产线将精准匹配客户需求,科学规划、
分步推进。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到 88.72%。
  基于对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及企业自身经营逻辑的审慎研判,为实现锂电
池业务布局与公司整体战略的协同落地,切实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根
本利益,公司认为有必要以更精准的节奏推进后续产能建设,提升资源投入与
价值回报的匹配效率,因此决定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公司紧密围绕客户核心需求、市场环境动态变化、市场对于新技术的接受
度及新客户拓展进度,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精细化动态管控。在充分保障当前
生产运营与研发创新需求的基础上,公司科学调配募集资金使用节奏,着力提
升资金投入进度的灵活性,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同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与高效利用。结合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结论及实际推进情况,在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与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三)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 50%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投资金额的 50%,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
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
可行性。
  国家“双碳”战略下,钠离子电池已被纳入重点支持方向,《“十五五”
规划纲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支持钠离子电池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多地政府出台
专项补贴与示范项目引导政策。行业已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范畴,政策
红利持续释放,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的政策环境和落地保障,降低了市场推
广风险。
  继续推进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完善形成“铅电、锂电、
钠电的性能互补、场景适配”产品矩阵与多元化技术路线的关键举措,既能通
过钠电业务对冲锂价波动影响,又能依托自身在电池制造、下游渠道的积累,
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市场话语权。
  锂离子电池在长期应用过程中,主要面临两大核心瓶颈:一是在低温环境
下性能显著衰减,二是快充能力受限。相较而言,钠离子电池在低温和快充方
面表现优异,具备良好的低温适应性和快速充电特性,并已在关键材料研发与
系统集成等环节取得重要突破,能够更好地适应宽温域地区对储能系统及电动
交通工具的能源需求。展望未来,随着材料体系的持续优化与技术研发的不断
深入,钠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在特定应用场
景中弥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短板,拓宽其在极端温度与特殊工况下的适用空间。
  在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的背景下,其技术路线正由早期的多元
探索逐步走向清晰。过去,普鲁士蓝类材料、层状氧化物和聚阴离子类等多种
正极材料体系并行推进,呈现出技术路径分化的局面。随着市场应用的深入和
规模制造的成熟,主流技术方向已逐渐凝聚,产业共识不断增强。在这一趋势
下,继续推进钠离子电池技术改造项目具备明确的可行性和战略意义。该项目
不仅能够依托已有技术积累,降低研发不确定性,还可借助路线收敛带来的供
应链标准化与成本优化效应,进一步加快钠电在汽车启动启停、低速电动车、
储能等场景的商业化落地。
  钠离子电池与锂离子电池在工程装备、工艺方案、系统集成等核心环节高
度趋同,而我国已构建起覆盖全产业链的完备锂电产业化体系,为钠电技术改
造项目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产业基础与有利环境。锂电成熟的生产装备可通过适
应性调整实现复用,核心工艺路线无需颠覆性重构,系统集成相关技术也具备
直接借鉴的条件,无需从零起步搭建全流程体系。这种产业层面的高度兼容性,
大幅降低了钠电技改的投资成本与时间周期,有效规避了产业化初期的诸多风
险,让钠电技术得以依托现有锂电生态快速推进规模化落地。
  经过多年技术攻坚,钠离子电池成功实现从实验室原型到商用产品的关键
跨越。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汽车钠离子启停电池全球发布会,成为这一
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会上既展示了产品高安全、宽温域、长循环的核心性能
突破,也明确了其在汽车启停场景的适配方案,标志着钠电车用商业化落地迈
入实质阶段。发布会成果丰硕,产品凭借低温启动效率稳定、同规格锂电成本
更低,赢得多家合作伙伴的积极响应,现场敲定多项合作意向与首批采购订单。
目前产品已实现稳定小批量供货,累计供货额超百万元,既验证了实际应用可
靠性,也为后续规模化量产积累了市场与供应链经验,完美衔接技术创新与市
场认可。
  在市场层面,我们将通过“深耕”与“示范”双轨推进。一方面,在汽车
启动启停市场,通过成本优化与渠道建设,持续提升占有率,奠定规模化应用
基础。另一方面,在轻型动力与储能市场,将以示范项目为先导,通过与头部
客户合作共建样板工程,验证钠电产品在真实场景下的性能与经济性,为后续
大规模推广铺路。
  在技术层面,我们将围绕能量密度、倍率、温域等核心指标进行系统性突
破。通过正负极材料体系迭代、电解液配方优化以及电芯结构创新,同步提升
产品综合性能,使钠电池不仅在安全性、低温性能上建立优势,更在能量密度
和循环寿命上不断突破,为拓展电动汽车、规模储能等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
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
  项目名称: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东浜路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厂区
  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 14,029.31 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容包
括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公司研发和资源配置,系统性提升公
司技术能力。该项目将计划收购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该
公司现有场地和已有建筑上进行研发平台建设。该场地占地 30 亩,已有建筑的
建筑面积约 22,000 平方米。预计建设公司科研楼、检测实验中心、系统研发中
心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 2 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类别名称      计划总投资金额          占投资总额比例
         合计                 14,029.31         100.00%
  (二)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为
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项目终止原因
  本公司原计划通过收购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100%股权,依托其现
有场地及建筑布局建设大锂电研发平台,以夯实公司在锂电领域的研发硬件基
础。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
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该项目及将该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原因及说明如下:
  公司始终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坚持战略定力与前瞻布局,已构建起
多层次、立体化的高水平研发平台矩阵,涵盖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示范院
士工作站、浙江省动力电池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核心载体,形成了从基
础研究、应用开发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科研支撑体系。
  基于此坚实基础,公司紧密围绕锂电行业“高容量、高安全、全场景”的
发展趋势,聚焦储能与绿色出行等关键领域,系统打造了从电芯到系统解决方
案的全维度产品生态。在储能领域,公司推出280Ah/314Ah等高容量长循环储能
电芯,配套372kWh/418kWh高效温控液冷交直流一体柜及5MW储能电池仓,精准
满足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协同需求;同时布局50Ah~180Ah多规格储能电
芯,全面覆盖家用储能、通讯备电等细分场景。在绿色出行领域,产品矩阵涵
盖高安全软包电池、圆柱电池等全系列动力电池,充分满足电动二三轮、低速
四轮等短途出行及物流场景需求;并针对特种应用场景,量身打造特种动力解
决方案,具备宽温域适配、高倍率放电等核心优势,全面展现公司在多场景下
的技术纵深与产品适配能力。
  依托现有研发体系所支撑的丰富产品输出与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已具备高
效推进锂电技术攻关与迭代的综合条件。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研
发效能,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将相关研发任
务全面整合至现有平台矩阵,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与协同效能最大化。该调整不
仅有助于公司聚焦于电化学材料、新能源电池及智能化等核心方向的深度攻坚,
也更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产品系列的升级与新产品的迭代。
  公司已构建“以自主核心研发为根基、产学研协同创新为补充”的多元化
研发模式,通过深度对接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顶尖高校及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等重点科研机构,搭建了多层次合作平台,有效引入
外部高端智力与创新资源,实现内外部研发力量的深度融合与价值共创。
  在这一机制支撑下,公司能够以更低研发成本、更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
推进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显著提升整体研发效能与运营质量。原计划中的大
锂电研发任务将被全面纳入公司成熟的“自主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研发网络,
借助外部合作平台形成的互补优势,持续深化在电化学材料、电池系统与智能
化等关键方向上的战略布局。此举不仅有助于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进一步
增强公司在绿色能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也将依托更加灵活、高效的创新机制,
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体系化、协同化的研发模式,不断提升创新效
率与成果转化速度,通过更高层次的战略聚焦和运营能效,稳步引领企业实现
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
  当前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下,资本市场波动加大,企业投资行为更趋谨慎。
锂电产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不仅面临原材料价格频繁波动的压力,还需持
续推动产能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此背景下,降本增效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所在,“严控非生产性支出、聚焦高质量成长”已成为公司当前明确的经营方
针。
  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股权收购与新建研发平台,将产生高额收购对价、场
地改建及后续运维成本,与公司当前聚焦核心产能、优化资源配置的战略方向
存在偏差。而依托现有成熟资产建设研发基地,不仅能有效规避股权溢价和跨
体系协调带来的隐性成本,还可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同
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与质量。
  综上,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公司基于宏观环境、行业趋势与自身运营实际所作出的审慎决策。该
调整不仅有助于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优化资金配置,更能提升公司应对市场变
化的灵活性与核心竞争力,为锂电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符合公
司长远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 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无需办理相关的
备案、审批等手续。
  五、 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
务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 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 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实
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延期、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
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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